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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根据**市农委、****财政局关于印发《**市2024年度农作物秸秆收储和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郑农[2025]6号的通知要求,请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申报本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主体应为**市区域内从事农作物秸秆收储和综合利用的具体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农民(农机)专业**组织等。
2、符合《**市2024年度农作物秸秆收储和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
3、有申报意向的经营主体需于2025年1月27日前分别向**市农委、****财政局提出书面申请,于2025年2月21日前报所有资料。
4、同一经营主体不得同时申报同类项目。
联系人:**** 周**
****财政局农业科 陈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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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