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2024年度桥梁支座第一批次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至**高速铁路至**连接线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至**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3〕603 号)、《国铁集团 ****政府 ****政府 关于****至**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3〕458号)、《中国****公司关于****至**高速铁路至**连接线施工图审核报告咨询意见的函》(建管设函〔2023〕15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详见附件1。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包件、数量等内容详见附件2。
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方式。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21 日至2025年1月26日。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交易中心网(http://jn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凭企业CA锁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需要说明的有关事宜具体为:通过CA登录系统并网上进行投标信息填报(CA办理方式:http://124.****.51:9000/jnggzy/jnggzyca/index.jsp);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http://jnggzy.****.cn/col/col57491/index.html。电子标服务
投标人用数字证书登录后,点击“铁路工程”找到对应项目招标公告,点击我要投标按钮,成功后****交易中心登记成功的凭证(建设工程完善投标信息确认单),并按照本公告4.4条款要求在“**铁路招标采购平台”(www.****.com)进行登记备案。
4.4其他要求:
4.4.1潜在投标****交易中心登记成功后,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铁路招标采购平台”(www.****.com)点击“投标管理”菜单—“登记备案”,进行项目登记备案。(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心登记成功的凭证(建设工程完善投标信息确认单)等材料加盖公章扫描至一个PDF文档上传)。
(1)首次使用“**铁路招标采购平台”的用户应当首先登录“**铁路招标采购平台(www.****.com)”注册成为投标人,根据平台提示填写企业信息、上传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以及各类资质证书电子版即可注册成功。
(2)“**铁路招标采购平台”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82****2992(杨工)。
4.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潜在投标人未在“**铁路招标采购平台”(www.****.com)进行备案登记的,将影响其投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11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5.2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心电子交易系统”(http://jnggzy.****.cn/),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电子签到,开标截止时间后不能签到,未签到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解密。标书代写
投标人还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存储)及投标保证金密封件(格式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交易中心,地点为**市历**经十路1277号(经十路与凤鸣路交叉口东北角)西门往北50米公交站牌处。
5.3逾期上传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电子版及投标保证金密封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其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公共**交易网(http://www.****.cn)、**铁路招标采购平台(http:// www.****.com)发布。
7.1开标时间:2025年2月11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中心开标室(**市历**经十路1277号)。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坤顺路1567号 邮编:250000
联系人:马先生,0531-****9284,186****0925;谷先生,0531-****9285
邮箱:****@163.COM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高新区支行
账 号:817********1000556
监督单位:****集团****小组办公室
地 址:**市**区坤顺路1567号
联 系 人:秦先生
联系电话:0531-****9082
监督邮箱: ****@163.com
行政监督部门:****管理局
地址:**市**区**北路501号
举报电话:021-****6693(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30,13:30-17:30)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批准单位 |
批文及文号 |
工程概况 |
| 1 |
**** |
潍宿高铁至**连接线工程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铁集团、****政府、****政府、中国****公司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至**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3〕603 号)、《国铁集团 ****政府 ****政府 关于****至**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3〕458号)、《中国****公司关于****至**高速铁路至**连接线施工图审核报告咨询意见的函》(建管设函〔2023〕158号) |
****至**高速铁路至**连接线正线长度108.78公里。其中,引入洋**站、**西站、**北站右线绕行长度分别为5.24公里、10.96公里、7.2公里。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最小曲线半径: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最大坡度:20%(难地段不大于30%);牵引种类:电力牵引;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设备名称 |
计量单位 |
物资设备数量 |
技术 标准 |
项目名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备注 |
| 1 |
LZ01 |
连续梁支座 |
个 |
107 |
通桥(2023)8363-I、通桥(2023)8362-I |
潍宿高铁至**连接线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并提供制造商售后技术服务的承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2年及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同时须提供所代理的制造商近两年(2022年及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两年的,需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 3.投标物资(TQZ类支座)须具有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通过CMA认证的第三方****集团Q/CR标准出具的符合招标物资技术要求的全项型式检验报告。 4.投标物资(TQZ/TJQZ/TJGZ型号均可)须具有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在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等类似项目的供货业绩,其中连续梁支座单个合同供货数量不少于100个,简支梁支座单个合同供货数量不少于5000个,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对应的供货合同、至少一张对应的供货发票及对应合同买方出具的履约证明。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等类似项目桥梁支座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对应的供货合同、至少一张对应的供货发票及对应合同买方出具的履约证明。 5.投标人(代理商投标的,包括其代理的制造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代理商投标的,包括其代理的制造商及制造商法定代表****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期间未处于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潍宿高铁至**连接线2标沿线工地 |
2025年2月至工程结束 |
潍宿高铁至**连接线2标 |
| 2 |
连续梁支座 |
个 |
88 |
潍宿高铁至**连接线3标沿线工地 |
潍宿高铁至**连接线3标 |
|||||
| 3 |
连续梁支座 |
个 |
161 |
潍宿高铁至**连接线4标沿线工地 |
潍宿高铁至**连接线4标 |
|||||
| 4 |
QZ01 |
简支梁支座 |
个 |
2264 |
通桥(2023)8362-I |
潍宿高铁至**连接线 |
潍宿高铁至**连接线2标沿线工地 |
潍宿高铁至**连接线2标 |
||
| 5 |
简支梁支座 |
个 |
1972 |
潍宿高铁至**连接线3标沿线工地 |
潍宿高铁至**连接线3标 |
|||||
| 6 |
简支梁支座 |
个 |
2828 |
潍宿高铁至**连接线4标沿线工地 |
潍宿高铁至**连接线4标 |
(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