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名称 | **海工装备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八桥镇万福村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原******公司)(以下称为“企业”)成立于2007年07月11日,注册地址为**省**市**市八桥镇万福村,从事船舶、海洋工程船舶、海工装备及大型钢结构制造。公司现有三期项目,年产50000吨级DWT散货船 6艘/年、43000吨级DWT化学品船 1.5艘/年、3000TEU集装箱船2艘/年、钢材切割件2万件/年。现有三期项目的环保手续、项目信息等具体情况见后文(3.1章节)。目前,****厂内存在批建不符等情况,实际喷涂能力超出环评批复喷涂能力;厂区与居民点最近距离50m,企业曾收到噪声扰民投诉。立足于长远发展,企业拟投资3000万元对现有废气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提升废气环保设施处理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拆除一条现有4.5m生产线,新增一条5.5m海工装备结构件预处理生产线。本次扩建项目,在不增加废气、废水排放总量的前提下,增加年产海工装备钢构件5000件。项目建成后,不新增船舶产能,全厂可年产50000吨级DWT散货船 6艘/年、43000吨级DWT化学品船 1.5艘/年、3000TEU集装箱船 2艘/年、钢材切割件2万件/年、海工装备钢构件5000件。本项目于2024年8月13日在**扬****办公室完成了备案(扬政服备〔2024〕82号),项目代码:****。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环境影响: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 运营期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不新增废水。现有项目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达标****处理厂,污水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应标准;****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长江。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废气的处理效率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本项目运营期抛丸、喷砂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颗粒物及危废库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标准限值;喷涂(调漆、喷漆、烘干/晾干)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中二甲苯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标准限值,颗粒物、苯系物、非甲烷总烃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中标准限值;废气经“RTO”处理产生的二次污染物NOX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2中标准限值,SO2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NMHC、二甲苯及苯系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符合《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3排放限值。项目营运期南、西、北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东侧厂界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以及《**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废弃物的贮存、处置应参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行政审批科固定电话:0511-****5870 通信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4日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