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工园厂区新建236#厂房项目-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工园厂区新建236#厂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重发公告第0次)第1次答疑文件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2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科工园厂区**236#厂房项目-****科工园厂区**236#厂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重发公告第0次)第1次答疑文件****科工园厂区**236#厂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文件01****科工园厂区**236#厂房项目-****科工园厂区**236#厂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重发公告第0次)第1次答疑文件
****科工园厂区**236#厂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文件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科工园厂区**236#厂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发布第01号补遗版招标文件,本补遗书为相应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如果本补遗书所载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发生矛盾时,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

一、招标文件中(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第(2)条财务要求:√近 3 年(限定在 3 年以内)无亏损;现变更为:√无财务要求。(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款近年财务状况:√有,具体要求:近3年;现变更为:√无。”

二、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补充说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本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一致的律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本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与本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本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件》内容为准。”现更正为:“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本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一致的律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本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与本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本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件》内容为准。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标书代写

三、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4款行政监督部门:**科技城新区经济运行局;联系方式:0816-****872;现更正为:行政监督部门:**科技****建设局;联系方式:0816-****263。”

四、招标文件其他事项不变,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5年01月21日


****科工园厂区**236#厂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文件01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