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紫智创谷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龙紫智创谷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龙紫智创谷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正常 | ||
| 2025-01-21 16:50:22 | ||
| 2025-01-24 23:59:59 | ||
| 2025-01-21 16:50:22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龙紫智创谷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龙紫智创谷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标段(包)名称 | 龙紫智创谷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公示名称 | 龙紫智创谷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5年1月21日 | ||
| 评标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主)****(成)**城建****公司,总分:96.64分;第二中标候选人:(****集团****公司(成)**鸿宇建筑与****公司,总分:90.26分;第三中标候选人:(主****集团有限公司(成)******公司,总分:89.55分;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主)****(成)**城建****公司 |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0.722% | ||
| 质量承诺 | (1)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 工期 | (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 3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施工工期: 3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设计负责人:梁志光 施工项目负责人:谢胜模 | 资质资格 | 设计负责人证书编号:202****2970 施工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粤 244********04749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详见公开投标文件 | |
| 业绩情况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集团****公司(成)**鸿宇建筑与****公司 |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0.509% | ||
| 质量承诺 | (1)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 工期 | (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 3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施工工期: 3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设计负责人:李俊刚 施工项目负责人:吴警 | 资质资格 | 设计负责人证书编号:201****0467 施工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苏 232****55168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详见公开投标文件 | |
| 业绩情况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主****集团有限公司(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0.528% | ||
| 质量承诺 | (1)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 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 工期 | (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施工工期:3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设计负责人:王外庆 施工项目负责人:李彬 | 资质资格 | 设计负责人证书编号:202****2202 施工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粤244********14080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详见公开投标文件 | |
| 业绩情况 |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县紫城镇林田村安置区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钟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2-****806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62-****730 |
| 联系地址 | **县**大道北45号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月22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1月24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