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报告》(兰审报〔2024〕11号)要求,我局高度,组织相关股室认真研究,对审计中发现问题,进一步对照核实,并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问题按时得到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审计反馈意见,认真落实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并作出批示,要求尽快落实整改,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审计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中心工作来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确保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和要求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二、聚焦发现问题,逐项整改到位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局采取逐个对照、逐项梳理、及时整改、举一反三等方法,迅速开展整改工作。此次审计发现问题有四方面11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情况方面发现的问题(4项)
1.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财政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
2023年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中不低于8%比例安排用于农业农村资金983万元,财政当年实际下达指标1206万元,用于解决县金顶法庭项目用地补偿费126万元;九乡镇(街道办)土地流转工作经费37万元;******局国有土地审批工作经费683万元;乡镇(街道办)耕地流出工作经费100万元;****储备库建设用地契税、印花税40万元;******局、县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办耕地流出排查工作经费220万元,以上预算安排与乡村**衔接资金项目统筹契合度不高,安排的支出范围与政策规定的重点支持方向不完全符合。
整改措施:在安排乡村**衔接资金项目时应充分考虑政策规定的重点支持方向,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农投入之间的统筹衔接,资金使用投向精准,确保对农业农村投入切实增加。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安排650万元,分别用于高原特色农业及精准扶贫土地整治项目300万元、练登沟地质灾害治理270万元、通甸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80万元。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2.对预算单位绩效自评审核管理指导不到位。
****政府等9个预算单位部门绩效自评、18个项目绩效自评并结合第三方出具的部门绩效目标评价报告结果来看,部份预算单位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完整、不规范、不细化,在质量、数量、效益、成本等指标上填报笼统、要素不全;绩效管理部门对指标设置数据偏差过大等问题在考核过程中没有及时进行修改纠正,绩效自评还停留在预算指标执行、项目建设进度上,自评结果不能全面反映预算资金的使用成效,只停留在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的层面,同预算资金分配、项目资金管理、政策调整、责任追究等工作没有联系起来,对年度预算安排、资金分配和支出项目管理的导向作用、参考作用和制约作用尚未得到体现。
整改措施:加强各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指导工作,科学设置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加强宣传培训,提升财政、部门人员业务水平,分批次、****财政局各资金股室和各预算单位进行培训。把好预算绩效管理第一关,提升我县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推动我县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开展预算编制期间绩效事前评估和绩效目标申报工作培训,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开展财政资金股室绩效管理培训会,明确各资金管理股室全面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各流程环节审核工作,提高绩效管理质量。二是强化过程监控管理,根据《兰坪县县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依托财政预算一体化管理平台,对各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结合制定的《兰坪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兰坪县县级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规程》《兰坪县财政支出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兰坪县县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兰坪县县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兰坪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兰坪县第三方机构绩效咨询服务质量控制机制》等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将绩效、重绩效、用绩效”、“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财政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优化**配置逐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找准绩效管理结果与预算结合的切入点,进一步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奖优罚劣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绩效管理结果与资**排**策调整挂钩机制。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绩效管理,针对部门整体支出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针对项目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策调整相挂钩。对评价结果不同等级的项目,采用优先安排、适当安排、压缩直至不安排等方式,分类管理,分类施策。部门绩效自评结果达到“良”以上的项目,可继续支持;评价结果为“中”的项目,要求部门及时进行整改,并从紧安排下一年度项目资金预算。经督促未整改的项目,将采取及时停拨、冻结额度资金,****政府批准后收回未整改到位的资金;评价结果为“差”的项目,报县政府批准后予以调整或撤销。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3.未将预算草案批准前的支出情况在预算草案报告中作出说明。
****在本级人民代表召开会议审查批准2023年预算草案前,预算已安排支出41840万元,****人大预算草案报告中,未作出预下达的收支安排情况说明。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预算法》相关规定,将年度内涉及的预下达的收支安排情况在预算草案报告中作出说明,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已在2023年决算报告中作出说明。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4.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0万元未在预算调整报告中列示说明。
2023年12月,****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90万元,未在人大第十五届第十一次会议上的《****关于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中列示报告该事项。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预算法》相关规定,年度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应在预算调整报告中列示说明,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已在2023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报告中说明;以后年度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国预算法》相关规定,将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在预算调整报告中列示说明,2024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50万元已纳入年初预算可用财力。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二)财政**统筹和预算约束情况方面发现的问题(5项)
5.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涉及金额94749万元。
2023年****以国库实拨的方式向非本级预算单位拨付资金94749万元,未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流程清算支付。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预算安排的财政资金须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核算管理。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起,除社保专户和上级财政部门外,不再实拨资金,采取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6.代编预算规模过大,且未及时分配下达,涉及金额7852万元。
一是2023年县财政代编预算资金172324万元,代编预算规模过大,未实现上级财政逐年下降代编规模的要求,且严重影响部门(财政)预算资金到位率,不利于加强预算约束管理。二是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代编制预算已分配下达指标金额105532万元,其中有175笔指标在9月30日后分配下达,涉及金额7852万元。
整改措施:大力压缩代编预算,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增强预算的可执行性;应及时分配代编预算,超过规定时间仍未细化到具体承担单位而无法执行的预算,及时做调减预算处理,加强对代编预算资金的管理。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代编规模为6371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8610万元,下降63.02%,9月30日前已基本下达完毕,未下达部分11月预算调整中调减预算,因审计进驻及出具报告时,2024年预算已编制完成并下达,且往年代编预算资**排中,因职业年金,抚恤安葬费等补助只能依据事实发生情况才能确定资金需求对象,无法直接由单位作预算,因此代编预算规模较大。2025年度预算编制中我局将严格按照审计发现和提出的问题,对标对表,进行整改,争取预算资金尽量细化到预算单位,大力压缩代编预算,及时分配代编预算,超过规定时限仍未细化到具体承担单位而无法执行的预算,及时做调减预算处理,增强预算的可执行性。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7.财政结转两年以上资金2207万元未收回统筹安排使用。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转(专项结转)资金5882万元,2022年至2023年下达部门使用367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末仍未用完2207万元,结转超过两年未收回财政统筹安排使用。
整改措施:将结转两年以上资金2207万元及时收回并统筹安排使用。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14号)文件要求,定期对结转结余资金开展全面清理,2024年及以后年度将对年末结转结余资金超2年以上的进行清理收回不再结转。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8.政府采购年初预算执行率不高。
2023****政府采购年初预算指标金额890万元,截至年底实际支付金额为436万元,执行率为49%。
整改措施:增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精准性,严格要求各部门按照年度采购计划执行采购任务,****政府采购一律不允以调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开展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分析,及时发现预算执行中采购项目停滞、资金支付缓慢等问题。二是组织采购人员和预算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政府采购政策法规、预算管理知识和采购业务技能的学习,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坚持。
9.预算编制与执行“两张皮”,使部门预算执行失去了完整性和真实性。
2023年全县支出进度达不到70%的有7个部门,其中:县中医院32.79%、****医院28.84%、****中心60.14%、金顶街道办62.11%,以上四个单位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时以网银支付,未通过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导致未扣减指标,财政一体化预算指标下达与执行指标系统数据录入登记信息存在严重****医疗机构),发生预算编制与执行“两张皮”,使部门预算执行失去了完整性和真实性。
整改措施: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执行,对预算指标实行统一规范的核算管理,精准反映预算指标变化,实现预算指标对执行的有效控制。
整改落实情况:县中医院、****医院、****中心、金顶街道办等四家单位资金规模较大,在资金支付过程中使用网银支付,未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支付资金,导致在预算管理一体化中未如实反映支付数据。下一步,财政将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要求,****事业单位、公益一****事业单位依法依规取得的各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督促预算单位将全部收支实行预算管理一体化统一核算,精准反映预算指标变化。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三)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情况方面发现的问题(1项)
10.地方财政专户账支农周转金账表不符422.90万元。
根据2017年末综合股财政专户明细账其他应收款—财政支农周转金借款明细表反映,该账户的期末余额1231.60万元,2018年消化债权4422.90万元后,财政支农周转金明细账借款期末余额为808.70万元。2018年至今国库决算报表仍按2017年期末数进行列报,导致其他应收款支农周转金账表不符422.90万元。
整改措施:如实填制决算报表,做到账表相符。
整改落实情况:该业务属于销户保账支农周转金,已做账务处理。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四)2023年度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发现的问题(1项)
11.兰****商务局超建设进度拨付施工单位兰坪县冷链物流项目工程款3500万元。
兰坪县冷链物流项目已于2022年拨付专债资金2746万元,因用地审批未落实,2023年6月起暂停施工。截至2023年10月该项目实物工程量为821万元。兰****商务局在2023年8月收到再融资债券后,为完成支出进度的上报工作,以合同约定为由,在未形成实物量的情况下,将再融资债券资金拨付至施工单位****,超进度支付工程款3500万元。
整改措施:兰****商务局****审批办理,与施工单位开设专债账户,将超进度拨款存入专债账户,建立专债资金使用共管机制,并在项目推进后按进度拨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项目用地问题已解决。该项目用地于2023年纳入兰坪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报批,2024年7月8****人民政府批复(云政土复〔2024〕296号)。2024年10月12日,《****政府关于“兰挂2024-15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批复》(兰政复〔2024〕211号)同意以公开挂牌出让方式供地。县级财政已安排专项资金,保障项目竞买土地保证金费用,正在办理土地公开挂牌出让竞买相关手续。二是已完成超建设进度拨款工程款相应工程量。****商务局分别于2024年5月21日、2024年7月3日、2024年8月30下发通知,责令****按照审计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设立资金专户,限期将超进度拨款资金存入该专户,推动落实延伸审计整改事项。2024年8月29日******公司完成设立资金专户(共管账户),签订《怒**兰坪县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委托协议》,建立完善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共管机制。根据审计部门相关工作要求,在审计要求整改时间内完成超进度拨款资金工程量视为完成整改。截至目前项目完成总投资约3570万元。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紧扣提质增效,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严控代编预算规模,规范预算编制,规范预算调剂行为;严格预算执行,及时分配和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加大跟踪监管力度。
(二)强化部门绩效管理指导工作,着力构建绩效目标制度体系建设。严格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导向作用,****省委深化财政绩效管理意见,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强果与预算编制的衔接约束指导作用。
(三)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强化财政支持和保障能力。加大财政**统筹力度,及时清理盘活存量资金,规范预算资金申请、下达、拨付管理,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
(四)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财政要增强预算单位的系统观念,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严格政府采购项目监管,不断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合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结合审计工作组于对我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的反馈意见,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台账,细化整改内容,定期销号整理清单,并按时上报相关资料。
(六)在及时纠正问题的同时,注重举一反三,通过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等方式,不断提高预算和管理水平,力求从根本上遏制同类问题再发生。同时,认真研究审计发现问题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有关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