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某部2025年度副食品供应商选取项目
二、项目编号:
包一:****
包二:2024-JWYZDG-F1002(02)
三、公示期限:2025年01月21日至2025年01月23日
四、评审结果:
采购包(1):
第一名:****
第二名:******公司
第三名:**县美特好农****公司
第四名:****商贸****公司
第五名:**佰汇通****公司
第六名:******公司
第七名:******公司
第八名:****公司
第九名:****商贸有限公司
第十名:****公司
第十一名:**市******公司
第十二名:****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包(2):
第一名:****
第二名:****公司
第三名:****商贸****公司
第四名:****公司
第五名:******公司
第六名:**佰汇通****公司
第七名:**丰****公司
第八名:****商贸有限公司
第九名:****商贸有限公司
第十名:**市******公司
第十一名:******公司
第十二名:****商贸有限公司
第十三名:**市金恒****公司
第十四名:山****公司
第十五名:**众****公司
五、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委员会评审、招标****委员会复核,预中标供应商如下:
采购包(1):
中标供应商1:******公司
中标供应商2:**县美特好农****公司
中标供应商3:****商贸****公司
中标备选人:******公司
采购包(2):
中标供应商1:****商贸****公司
中标供应商2:******公司
中标供应商3:****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备选人:**丰****公司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招标文件明确方式和程序提出。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报价:
根据招标文件“(1)报价高于或等于第一名预中标供应商的,中标价格执行第一名预中标供应商报价,报价低于第一名中标供应商的,执行各自报价;(2)预中标供应商不接受第一名预中标供应商报价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其放弃的数量,按照评审排名,从第一名开始,依次商投标供应商承担。”
(二)质疑投诉受理说明:
质疑受理单位为:****公司;受理、处理投诉申请部门为:****管理部门;受理、处理投诉复议申请部门为:某部纪检监督部门。未按规定程序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七、****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
联 系 人:王飞鸽
联系电话:173****3598
地 址:**省**市****商务中心1526室
八、某部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189****9470、0354-****313
地 址:**省**市
九、****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53****8651、0354-****311
十、质疑联系方式
****公司:****
联 系 人:王飞鸽
联系电话:173****3598
邮箱:****@163.com
地址:**省**市****商务中心1526室
十一、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蔺先生
联系电话:177****0101/0354-****241
十二、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53****6102/0354-****333
地 址:**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