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河流域吉强镇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于2024年4月4日****管理局以西审管(投资)发〔2024〕71号文件批复建设,批复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复生态面积416.9公顷,其中2024年完成保护修复面积276.5公顷,2025年完成保护修复面积140.4公顷。计划对铁家窑、大滩、短岔、羊路(大湾)、沙葱洼、驼昌湾、上堡湾、坟湾(乔家沟)、杨沟(高同)、泉儿湾、杨家湾、南台和杨家沟13条沟道进行治理;沟道防洪:沟道疏浚2.47公里,边坡护坡10.555公里(浆砌石护坡4.445公里,格宾护坡2.91公里,复合型生态护坡3.2 公里),涵洞疏通9座,**导流涵洞3座、排水沟长120米;岸坡整治:沟道两侧岸坡修整14.215公里;生态修复:生态修复保护面积416.9公顷,沙坑治理共8处;栽植树木76.5万株,撒播草籽38090公斤;垃圾清运:垃圾清运1868立方米。项目批复投资金额7622.91万元,建设年限2024-2025年。
该项目于2024年12月23日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1月13日在****公开招标,该项目2025年施工共分为三个标段,六标段由****中标,中标价为****655.85万元(大写:陆佰玖拾万零捌仟陆佰伍拾伍元捌角伍分);七标段由**吉兴****公司中标,中标价为****112.88万元(大写:伍佰叁拾贰万叁仟壹佰壹拾贰元捌角捌分);八标段由******公司中标,中标价为****7817.17万元(大写:壹仟壹佰壹拾叁万柒仟捌佰壹拾柒元壹角柒分)。项目法人单位为****。工程计划于2025年2月开工建设,2025年9月底建成交付使用。现对该项目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10****水务局提出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1日-2月1日
监督电话:0954-****641
****水务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