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所属3个场站道路边坡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
项目所在地区:**省**市、**省**市、**省**市
一、招标条件
****公司所属3个场站道路边坡处理工程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公司所属3****风电场站内道路下边坡进行加固处理,****风电场、****风电场、****风电场,均位于**省内。各场站基本情况如下:
2.1.1 ****风电场
****风电场位于**省**市**市东游镇盛地村,涉及4处治理点。其中,治理点1现状边坡顶标高为1376.5m,边坡底标高为1365.0m,治理区高度为11.5m,长度为35.5m。治理点2现状边坡顶标高为1365.5~1367.0m,边坡底标高为1358.0m,治理区高度为7.5~9.0m,长度约为29.6m。治理点3现状边坡顶标高为1390.5~1397.0m,边坡底标高为1380.0m,治理区高度为10.5~17.0m,长度约为53.9m。治理点4现状边坡顶标高为1374.0~1378.0m,边坡底标高为1359.0m,治理区高度为15.0~19.0m,长度约为38.7m。
2.1.2 ****风电场
****风电场位于**省**市**县路下乡及岭下乡,涉及5处治理点。其中,治理点1现状边坡顶标高为1389.5m,边坡底标高为1383.5m,治理区高度为6.0m,长度约为25.0m。治理点2现状边坡顶标高为1402.0m,边坡底标高为1395.5m,治理区高度为6.0m,长度约为20.0m。治理点3现状边坡顶标高为1348.5m,边坡底标高为1338.0m,治理区高度为10.5m,长度约为32.0m。治理点4现状边坡顶标高为1392.5m,边坡底标高为1381.5m,治理区高度为11m,长度约为44.5m。治理点5现状边坡顶标高为1357.0m,边坡底标高为1345.0m,治理区高度为12.0m,长度约为40.7m。
2.1.3 ****风电场
****风电场位于**省**市**县上莲乡,涉及3处治理点。其中,治理点1现状边坡顶标高为1124.20~1124.60m,边坡底标高为1108.00m,治理区高度为16.20~16.60m,长度约为35.5m。治理点2现状边坡顶标高为1087.00~1089.00m,边坡底标高为1078.00m,治理区高度为9.0~11.0m,长度约为20.5m。治理点3现状边坡顶标高为1100.00m,边坡底标高为1090.00m,治理区高度为10.0m,长度约为20.0m。
中标人按照3****风电场站边坡处理工程内容分别与三峡新****公司、三峡新****公司、三峡新****公司签订合同。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范****公司所属3****风电场站内12****风电场4处、****风电场5处、****风电场3处)道路下边坡隐患点治理全部施工工作,包括施工所需的全部材料采购供应、土建施工、根据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边坡监测、消缺、验收、缺陷责任期等全部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计划工期要求
**项目:计划总工期126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6月30日前完成边坡加固施工,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
**项目:计划总工期157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7月31日前完成边坡加固施工,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
**项目:计划总工期157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7月31日前完成边坡加固施工,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自然**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已通过完(竣)工验收的单个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边坡治理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标书代写
(3)项目经理要求: 拟任项目经理为投标人在职员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担任过至少1个已通过完(竣)工验收的边坡治理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任职经历(须提供相关证书、合同、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文件等材料)。标书代写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5年1月21日17时整至2025年1月27日17时整(**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 500 元/标段,售后不退,该费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潜在投标人须****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n/,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1995转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获取时间内进行报名并完成费用支付,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相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未支付成功的标段,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
五、现场踏勘
组织
招标人将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投标人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踏勘集合时间: 踏勘集合时间 ,踏勘集合地点: 踏勘集合地点
不组织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2月11日10时00分。
6.2 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新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的递交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新平台”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其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方加盖企业CA电子印章以及法定代表人CA电子印章)。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CA”,网址:https://esign.****.cn,服务热线:010-****5511/****1978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原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n)所使用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新平台”。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集团有限公司新平台(https://eps.****.cn)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 ,联系方式为010-****0428 。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鳌峰街道鳌头路8号三峡**生产科研大厦
联系人:陶汝军
电话:0591-****5935
电子邮件:tao_rujun@ctg.****.cn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部
地址:**市**区粮市街 2 ****中心 5 号楼 8 层
联系人: 于先生
电 话: 010-****3764
电子邮件:yu_xinghai@ctg.****.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