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的规定,我公司于2025年1月组织编制了《****园区扩建工程****园区主干道)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编号:****;姓名:吴全兴)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园区扩建工程****园区主干道)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附专家意见)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园区扩建工程****园区主干道)建设项目位于**省**县木马镇金魁村,项目属于环形道路,道路建设北端坐标北纬31°93′93.6″,东经105°68′28.62″;南端坐标北纬31°91′82.56″,东经105°70′11.95″。工程占地面积3.40hm2,项目建设道路全长约6.80km,道路路基宽度5m,路面宽度4.5m,C30砼路面。建设内容有全线的路面工程、管涵工程等。本项目无拆迁与移民安置工程。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40hm2,占地性质均为永久占地,其中:道路硬化工程面积为3.40hm2。占地类型为交通运输用地和其他土地。本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0.05万m3(自然方,下同);土石方回填总量0.15万m3;借方0.10万m3,均为砂卵石,来源为外购。经土石方平衡后无余方。
项目总投资37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4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工程已于2021年11月开工,2022年2月底完工,总工期为4个月(含施工准备期)。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2月8日(不少于10工作日)。
单位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0839-****780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联系人:薛先生,监督电话:0839-****363
附件:1.****园区扩建工程****园区主干道)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2.****园区扩建工程****园区主干道)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专
家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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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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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园区扩建工程****园区主干道)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 |
| 附件2. ****园区扩建工程****园区主干道)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专 家审查意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