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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4975个公共停车泊位有偿使用权项目 |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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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2,680,000元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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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1-22 |
| 网络竞价 |
| 1、经营区域与范围:项目有偿使用区域位于:**县。 项目有偿使用范围为:**县**4975个公共停车泊位,甲方提供场址支持乙方建设充电桩。 2、有偿使用期限:本项目有偿使用期限设定为年,包括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年,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县**公共停车泊位和充电桩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2 年;运营期共年,自建设期结束次日起至有偿使用期 结束之日止。 3、有偿使用期满的处理:本项目有偿使用期届满时,乙方应向甲方无偿移交所有 项目设施及相关权利(不得损坏任何设施,否则需作价赔偿)。 甲方有权依照届时适用法律规定选择有偿使用者。乙方应保证在有偿使用期满时清偿其所有债务,解除在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上设置的任何担保。在有偿使用期满后不论是否继续经营本项目,有偿使用期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4、其他批露事项详见《**县智慧停车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有偿使用协议》。 本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为此,甲方及****不承担本标的物质量、数量等存在的瑕疵及其他风险,以上责任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以上标的按现状进行电子竞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