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人: 郭敏 | 联系方式: 139****0410 |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2-28 17:30标书代写 |
2024年11月22日,****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指****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为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临时管理人现依法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工商登记
| 公司名称 |
**** |
成立日期 |
2017年1月19日 |
| 公司类型 |
****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00MA4W6BP05R |
| 住所 |
**市高新区迎宾大道18号 |
登记机关 |
****开发区****管理局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8065.343万元 |
核准日期 |
2019年6月12日 |
| 企业目前状态 |
在营(开业)企业 |
法定代表人 |
莫宁佳 |
| 经营范围 |
研发、制造、销售:锂离子动力电池、新型电池(含燃料电池)、汽车用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电池系统及相关模块、零部件、锂电池;汽车及零部件的销售、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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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及持股 情况 |
1.******公司(持股55.3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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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资产
其主要资产是位于**省**市高新区202亩工业用地、地上建筑物83,954.00㎡(7处有证建筑物面积39,494.00㎡、8处无证建筑物面积44,460.00㎡)及一批机器设备、车辆等。
(一)不动产
1.1宗工业用地
| 坐落 |
产权证号 |
土地用途 |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
面积(㎡) |
| **市高新区迎宾大道西面、文德五街北面地段 |
粤(2018)**大旺不动产权第****122号 |
工业用地 |
2038/1/25 |
134,868.31 |
2.15处建筑物
(1)7处有证建筑物
| 序号 |
名称 |
产权证号 |
房屋用途 |
结构及层数 |
建筑面积 |
| 1 |
1号商务楼 |
粤(2018)**大旺不动产权第****911号 |
其他 |
钢和钢混1层 |
3,430.00 |
| 2 |
3号商务楼 |
粤(2018)**大旺不动产权第****904号 |
其他 |
14,720.00 |
|
| 3 |
4号商务楼 |
粤(2018)**大旺不动产权第****913号 |
其他 |
4,900.00 |
|
| 4 |
5号商务楼 |
粤(2018)**大旺不动产权第****903号 |
工业 |
4,620.00 |
|
| 5 |
6号商务楼 |
粤(2018)**大旺不动产权第****905号 |
其他 |
4,620.00 |
|
| 6 |
7号商务楼 |
粤(2018)**大旺不动产权第****908号 |
其他 |
4,900.00 |
|
| 7 |
1号生活用房 |
粤(2018)**大旺不动产权第****907号 |
工业 |
钢混2层 |
2,304.00 |
| 总计 |
39,494.00 |
||||
(2)8处无证建筑物
| 序号 |
名称 |
规划证号 |
结构及层数 |
建筑面积 |
| 1 |
办公楼 |
《建工程规划许可证》肇城规高**字第(2018)160号 |
钢混4层 |
7,031.00 |
| 2 |
宿舍楼A |
钢混6层 |
5,666.50 |
|
| 3 |
宿舍楼B |
钢混6层 |
5,392.00 |
|
| 4 |
宿舍楼C |
钢混6层 |
5,666.50 |
|
| 5 |
宿舍楼D |
钢混6层 |
5,392.00 |
|
| 6 |
宿舍楼E |
钢混6层 |
5,392.00 |
|
| 7 |
8A车间 |
钢和钢混1层 |
4,960.00 |
|
| 8 |
8B车间 |
钢和钢混1层 |
4,960.00 |
|
| 总计 |
44,460.00 |
|||
(二)设备
1114项机器设备(包括全自动分容系统、叠片机、自动化成柜、模切机、投料系统、烘烤线、打浆机、自动仓储系统等)。
(三)其他
1.持有鼎优(****研究院(普通合伙)的45%财产份额;
2.3项登记著作权。
三、项目亮点
1.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项目雄踞广佛肇高速公路出口,321国道和二广高速公路、珠三角外环高速贯穿,路网交织、彼此连通,为项目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流保障和广阔的市场空间。
2.规划科学、项目成熟
项目规模大,占地202亩,建筑面积83,954.00㎡。厂房新,现代化商务办公楼、员工宿舍、食堂、仓库及动力辅房,一应俱全。生产车间配备了工业设备实时监测数据、全程物流线连通,堆垛机自动取件等先进设施设备,适合企业自主经营,投入成本可控。凭借完善的设施和优越的地理位置,项目深受租户青睐。
3.发展前景好,政策支持力度大
****政府正大力实施产业发展“366”和创新驱动“1133”两大工程。着力打造新能源汽车、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3个超千亿元产业集群,全力推进产业强市建设。项目位于****开发区内,新能源汽车、声光电产业集聚、配套成熟,产业园集群效应明显,政策支持力度大。
四、招商期限及要求
(一)招商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17:30止。
(二)意向投资人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拥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充裕的资金和相应的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2.意向投资人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违法或涉嫌重大违法的行为。
(三)招商要求
1.意向投资人支付人民币100万元尽调保证金后,临时管理人配合开展尽职调查。
2.意向投资人应在招商期限内决定是否投资。如决定投资的,应在5天内支付投资保证金1000万元(100万元尽调保证金自动转化为投资保证金),并提交投资方案。如招商期内决定投资并缴纳投资保证金1000万元的,临时管理人视情况赋予其优先投资权。
3.临时管理人将结合招商引资情况,制作预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
4.尽调保证金及投资保证金应支付至临时管理人账户:
户 名:****临时管理人
开户行:****公司**幸福**支行
账 号:665****70684
5.关于保证金的退还及转化:
(1)关于尽调保证金:如在招商期限内决定不投资或逾期未决定是否投资的,如无违反承诺义务之情形,临时管理人将在收到退还尽调保证金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尽调保证金原路无息退还;
(2)关于投资保证金:如最终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且无违反承诺义务之情形,临时管理人将在收到退还投资保证金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投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还;
(3)经法定程序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缴纳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自动转化为重整投资款。
五、联系方式
临时管理人:****事务所
联系人:郭敏律师139****0410、刘从美律师188****0543
联系邮箱:****@163.com
联系地址:**省**市禅**季华五路10****广场24楼。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
此公告。
****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