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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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便****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 2025年1(至)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 序号 |
采购单位名称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 |
****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 林地地类认定工作项目 |
根据《****办公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中林地地类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40号、《****办公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土调查与林草湿调查地类对接技术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1057号、《****办公室****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中林地地类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3〕46 号)文件要求:“统一工作部署、统一分类标准、统一调查底图、统一成果发布”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林地、草地、湿地分类标准的基础上,做好林地地类认定工作。 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林地地类认定工作以 2022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参照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一上成果”制作了**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底图。坚持以第三次**国土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统一底版,保证国土变更调查、林草湿调查监测中林地、草地、湿地的图斑数据做实做准、统一一致,形成地类对接共同认定成果,纳入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中。 该项工作依据省厅下发的调查工作底图图斑进行叠加分析(一致图斑5820个,面积25511.07亩、林草湿外植被覆盖或不一致图斑2495个,面积14371.93亩,共计8315个图斑,面积39883亩),通过**省自然**调查监测“**云”平台进行外业实地举证,认定图斑地类;对比分析地类与植被覆盖类型的逻辑合理性、土地主导用途,判定地类、植被覆盖类型是否正确。 2024年11月5日,****中心核算县领导签批,该项工作费用为49.7万元,为保证工作进度和质量,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对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林地地类认定工作办理招标手续。 |
49.70 |
2025年1月 |
|
|
| 本次公开的****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
| **** |
| 2025年0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