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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更正人名称
****
二、 采购项目名称: **县**东路、水阁路房屋招租
三、 采购项目编号: /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5-01-21
五、更正理由:
补充招租公告
六、更正事项:
| 1 | 项目概况 | 为规范资产管理,增加经济效益,我单位经研究决定对塔山沿路一间街面房的房屋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 | 为规范资产管理,增加经济效益,我单位经研究决定对位于**东路、水阁路店面的房屋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 |
| 2 | 对承租人的要求 | 1.意向承租人应在房屋出租竞价截止前到现场查看租赁房屋,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质疑须在房屋出租竞价截止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房屋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房屋现状及租赁要求,招租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2. 与原租户的租约处理,由承租人负责(招租人协助)。 3.承租人使用所需的各种手续(包括消防、环保、安全等)自行办理。 4. 本院行政楼下房屋承租人不得经营餐饮(含烧烤)行业。(除原美食城已做好排烟外)。 | 1.意向承租人应在房屋出租竞价截止前到现场查看租赁房屋,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质疑须在房屋出租竞价截止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房屋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房屋现状及租赁要求,招租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2. 与原租户的租约处理,由承租人负责(招租人协助)。 3.承租人使用所需的各种手续(包括消防、环保、安全等)自行办理。 4. 本院行政楼下房屋承租人不得经营餐饮(含烧烤)行业。(除原美食城已做好排烟外) 5. 承租人不得将标的物转租。 |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178****4995
传真: /
地址: **县福应街道临溪路153号3楼
2、采购人名称: ****
联系人: 冯女士
联系电话: 135****0660
传真: /
地址: **县福应街道**东路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