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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5300MA51637P7A | 建设单位法人:后永杰 |
| 沙靖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都杨镇牛远村 |
| ****电厂“上大压小”**工程2#机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7-火力发电;热电联产(均含掺烧生活垃圾发电、掺烧污泥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1-D4411-火力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都杨镇牛远村 |
| 经度:112.27907 纬度: 23.12096 | ****机关:****环境保护部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4-05-16 |
| 环审〔2014〕12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3-03-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27891 |
| 82713.42 | 运营单位名称:**** |
| ****5300MA51637P7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1MA59MGTG3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1MA59MGTG3F | 竣工时间:2023-11-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12-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9218 |
| **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工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2×660MW超超临界凝汽式发电机组(1#、2#机组) | 实际建设情况:**2×660MW超超临界凝汽式发电机组(1#、2#机组) |
| 1#机组尚未投入运行,本次仅对2#机组进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工程所用燃料通过****电厂煤场,燃煤经厂内输煤设施进入制粉系统制成煤粉送入锅炉燃烧,并将锅炉内处理过的除盐水加热成为超超临界参数蒸汽,蒸汽在汽轮机中膨胀做功,带动发电机发电,电能由输电线路送给用户,汽轮机排汽通过冷却塔冷凝成水后送往锅炉循环使用。 燃煤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SCR(选择性催化还原法)脱硝系统脱硝后进入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除尘后烟气进入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塔脱硫,脱硫烟气由240米高烟囱排放。除尘器收集的粉煤灰由干除灰系统经封闭管道送至干灰库暂存,炉渣由干式排渣机送入渣仓,脱硫石膏经脱水后送至脱硫石膏库。干灰、炉渣、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所用燃料通过****电厂煤场,燃煤经厂内输煤设施进入制粉系统制成煤粉送入锅炉燃烧,并将锅炉内处理过的除盐水加热成为超超临界参数蒸汽,蒸汽在汽轮机中膨胀做功,带动发电机发电,电能由输电线路送给用户,汽轮机排汽通过冷却塔冷凝成水后送往锅炉循环使用。 燃煤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SCR(选择性催化还原法)脱硝系统脱硝后进入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除尘后烟气进入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塔脱硫,脱硫烟气由240米高烟囱排放。除尘器收集的粉煤灰由干除灰系统经封闭管道送至干灰库暂存,炉渣由干式排渣机送入渣仓,脱硫石膏经脱水后送至脱硫石膏库。干灰、炉渣、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工程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不设旁路,不设GGH,设计脱硫效率不小于97%;锅炉低氮燃烧(≤350mg/m3)基础上实施SCR脱硝(不低于效率85%),NOX排放浓度≤52.5mg/m3。以尿素制氨作为还原剂。低低温高效静电除尘(前2电场采用高频电源)和湿式电除尘,综合除尘效率≥99.84%。工业废水:本工程设置1套100m3/h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将全厂的工业废水收集后集中处理后回用,厂内设置废水储存池3×3000m3+1×1500m3,容积合计约10500m3。含油废水:本工程设置2套5m3/h的油水分离器,含油废水经波纹板液/液相分离后回用。脱硫废水:本工程设置1套20m3/h脱硫废水处理装置,脱硫废水处理后用于煤场喷洒(灰渣全部综合利用时)、灰场喷洒(综合利用不畅时)。含煤废水:含煤废水主要包括输煤系统地面冲冼水、煤码头地面冲冼水和初期雨水。含煤废水先收集在煤场旁的2000m3煤水沉淀池,通过提升泵送至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处理,然后回用于输煤系统、煤码头冲洗及除尘用水。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2×50m3/h(一用一备),沉淀的煤泥干化处理回收。循环冷却水:本工程冷却塔排水水质较好,可用于化学水系统补充水、脱硫工艺用水,剩余约20t/h冷****处理厂。生活污水:本工程设置2套10m3/h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用于绿化、道路冲洗等,污泥定期交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采取必要的吸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灰渣分除、粗细分储,全部综合利用;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采用高效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选用高效脱硫除尘协同处理一体化技术,不设旁路,不设GGH,设计脱硫效率≥99.43%;低氮燃烧+SCR烟气脱硝,以尿素制氨作为还原剂,每炉设置1套SCR反应系统,两炉共用一氨气制备系统,设计脱硝效率≥85%。以尿素制氨作为还原剂;每台机组配置一套低低温静电除尘器,采用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一、二电场采用高频电源,三、四、五电场采用高频+脉冲电源,除尘效率不低于99.932%。低温静电除尘器出口烟尘排放浓度≤20mg/Nm3,烟囱出口烟尘排放浓度不高于5mg/Nm3的排放要求。工业废水:本工程废水集中处理系统按2×660MW机组容量设计。设置总容积为6000m3的废水储存池(1座1000m3经常性废水贮存池、1座1000m3非经常性废水贮存池和2座2000m3非经常性废水贮存池),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按1×100m3/h设计。含油废水:本工程含油废水采用移动式含油废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的废水统一回收利用。脱硫废水:本工程设置1套15m3/h脱硫废水处理装置,脱硫废水处理后处理后一部分用于捞渣机用水,一部分用于采用高温烟气旁路蒸发处理,设计处理量2×3t/h,实现脱硫废水零排放。含煤废水:本工程****处理站对电厂和煤码头含煤废水进行集中处理,共设2座煤水沉淀池,容积2000m3,设计处理量1×30m3/h含煤废水处理系统设备。含煤废水处理工艺采用“电子絮凝工艺”,处理后回用于输煤系统冲洗水、码头冲洗水。循环冷却水:本工程冷却塔排水水质较好,全部用于除灰系统冲洗水、输煤系统冲洗水、码头用水、脱硫工艺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站对厂区及煤码头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处理规模为2×5m3/h。采取必要的吸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除冷却塔区域声环境保护措施改变,其余与环评一致。灰渣分除、粗细分储,全部综合利用;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 |
| 静电除尘一、二电场采用高频电源,三、四、五电场采用高频+脉冲电源,烟气处理效率变高;脱硫塔内加托盘和除雾器,除尘效率和脱硫效率提高。工业废水池容积变小,但是主厂区钢板灰库附近设置有事故池1座,容积为822.5m3,再加上现有的5000m3的非经常性工业废水贮存池、1000m3经常性工业废水贮存池和2号机组500m3机组排水槽,全厂事故废水收集容积为7322.5m3,能够满足锅炉化学清洗排水和空预器收集要求。含油废水处理设施采用移动式,节约占地,便于维护管理。含油废水处理措施变动可行,不会对外排放废水,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根据水平衡测试报告,脱硫废水水量为2.9m3/h,换算成满负荷2号机组脱硫废水水量为3.8m3/h,因此设置1套15m3/h脱硫废水一体化装置是合理的。输煤系统冲洗水平均排放量13.5m3/h,并叠加码头初期雨水量,设置1×30m3/h含煤废水处理装置即可满足要求。事故情况下,含煤废水暂存在煤水沉淀池,能满足6.2天含煤废水贮存量,有足够时间修复设备。实际建设过程中冷却塔排水全部回用循环水系统或锅炉补给水系统。目前冷却水排水全部回用于循环水补水/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不需要外排。项目选用先进的设备机型,定岗人员减少,由环评的247人变为195人,生活污水产生量减少。冷却塔因平面布置变化,有北侧偏移至南侧,仍能满足(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北侧4类)。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厂内设置废水储存池3×3000m3+1×1500m3,容积合计约10500m3、且具有相互倒池功能,设备故障时兼做事故水池。 柴油罐区设置实体围堰、集水设施、油水处理装置和可控制开闭的排水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厂内设置废水储存池2×1000m3+2×2000m3,容积合计约6000m3、且具有相互倒池功能,设备故障时兼做事故水池。柴油储罐设置有540m3围堰,设置有污油池可以收集产生的含油废水。主厂区设置有1座事故应急池,容积为822.5m3;码头设置设置4座初期雨水池。另外2#机组西侧有500m3机组排水槽,事故情况下可以兼做事故应急池。煤场的2000m3的含煤废水沉淀池,事故情况下可以兼做事故应急池,全厂总事故废水收集容积为12094.5m3。 |
| 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未减弱。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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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90.2 | 1320 | 0 | 0 | 90.2 | 90.2 | / |
| 0 | 281.05 | 2640 | 0 | 0 | 281.05 | 281.05 | / |
| 0 | 24.255 | 420.1 | 0 | 0 | 24.255 | 24.25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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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工业废水处理设施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以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的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限值要求 | 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1×100m3/h,采用絮凝→澄清→沉淀→过滤→中和的处理工艺 | 2024年11月11日~12日对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进、出口开展验收监测 | |
| 2 | 脱硫废水处理系统 | 硫化物、氟化物排放浓度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要求,铅、砷、镉、汞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 设置1套15m3/h脱硫废水处理装置,脱硫废水处理后处理后一部分用于捞渣机用水,一部分用于采用高温烟气旁路蒸发处理,设计处理量1×3t/h,实现脱硫废水零排放 | 2024年11月11日~12日对脱硫废水处理后开展验收监测 | |
| 3 | 含煤废水处理设施 |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 1座设计处理量1×30m3/h的含煤废水处理系统设备,处理工艺采用“电子絮凝工艺”。 | 2024年11月11日~12日对含煤废水处理设施进、出口进行验收监测 | |
| 4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总磷执行**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铁、锰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冲厕、车辆冲洗水质要求,其余污染物项目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水质要求。 | 建设1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2×5m3/h,生活污水→格栅→污水调节池预曝气→初沉池→生物曝气滤池→反冲洗水池→接触消毒池→出水。 | 2024年11月11日、12日对生活污水处理后开展验收监测 |
| 1 | 2#机组废气处理处理设施 | 汞及其化合物和烟气黑度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能源〔2014〕2093号)中关于东部地区**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要求。 | 烟气经SCR脱硝装置、五电场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设施处理后,通过240米烟囱排入大气。 | 2023年12月7日、8日对2号机组开展验收监测 |
| 1 | 噪声控制措施 | 北侧厂界噪声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区标准要求;东、南、西侧厂界噪声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 (1)合理布置噪声源的位置,使高噪声源集中的区域如主厂房、锅炉岛远离人员密集的厂前区,对于有明显指向性的噪声源,使噪声源的指向背离厂界,调整建筑物的布局,使其能尽量阻断噪声传播,能起声屏障隔声作用。 (2)合理选择设备。设备定货时,****制造厂家提出对设备限制噪声的要求;合理确定设备的参数,避免设备裕量过大及调节共振的产生;合理选择设备的结构,其结构符合空气、液体动力学特性等。 (3)合理布置设备。对噪声源强大的设备,集中布置在室内;尽量使不同的噪声源相离较远,避免产生共振;噪声源建筑物(主厂房、水泵房、磨煤机间、空压机房等)与防噪声建筑物(集控室、主控室、计算机室、值班室等)分区布置。 (4)振动较大的设备基础均采用独立式布置;对于其它振动剧烈的设备,尽量加大设备基础的自重,并将基础设计成减振基础,或加设减振胶垫或者采用弹簧基座,以减少振动的传播。 (5)蒸汽管道、液流管道噪声一般呈高频噪声,可实施隔声包扎降低噪声;烟风道设计中,布置合理、气流通畅,以减少空气动力噪声。 (6)锅炉风机采用吸隔声板进行隔声围护。一次风机和送风机进风口安装进风消声器。 (7)炉后的引风机对两侧厂界噪声超标影响最大,引风机考虑采用吸隔声板进行隔声围护,尽可能降低引风机噪声。 (8)除灰空压机房进风口需安装进风消声器,采用隔声门、隔声窗。 (9)冷却塔区域南厂界设置164.82m长,5m高的吸隔声墙。 (10)部分室内集中布置泵及风机的辅助车间采取隔声门、窗和进风消声器等措施。 | 2024年11月11日、12日对厂界噪声开展监测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除灰渣系统应采用灰、渣分除,干灰粗、细分储方式,不得湿排。灰、渣和脱硫石膏立足于全部综合利用,综合利用单位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具备相应处理能力。综合利用不畅时运至南坑灰场贮存,灰场的建设和使用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Ⅱ类场地要求。 | 粉煤灰、炉渣和脱硫石膏全部外卖综合利用。建设单位与**市****公司、****公司签订粉煤灰、炉渣处置协议,建设单位与******公司签订脱硫石膏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目前已经与**市****公司签订处置协议。 灰场取消建设,本项目厂区主厂房东侧**1个钢板应急灰库,库容3×104m3,能满足贮灰渣及石膏约1月,同时预留1个3×104m3钢板应急灰库建设用地空间。项目配有3个灰库(每个有效容积3000m3)和2个100m3渣仓,能满足灰渣的临时贮存。本项目产生灰渣全部综合利用,暂未占用钢板应急灰库库容,应急钢板应急灰库可满足2台机组1个月灰渣存放,有足够时间进行调配应对。 |
| 1 |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对脱硫、脱硝、除尘等系统装置的运行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邻近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机构等应急预案做好衔接,确保不对西江特别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产生不利影响,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设置足够容量的应急事故水池,一旦出现事故,必须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其配套文件,并于2024年7月9****环境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445303-2024-0018-M。主厂区区域在钢板应急灰库共设置应急池1座,容积为822.5m3,再加上现有的5000m3的非经常性工业废水贮存池、1000m3经常性工业废水贮存池和2号机组500m3机组排水槽,全厂事故废水收集容积为7322.5m3。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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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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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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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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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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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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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