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人名称和地址
1.1比选人名称:****
1.2比选人地址:**市**区狮山路20号
1.3代建单位:****
1.4代建单位地址:****开发区林语路327号**湘银河科技产业园3栋7楼7-1号房
2.比选条件
****产学研培楼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关于******学院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衡发改社【2014】20号)、关于调整******学院扩建项目建设内容的批复(衡发改审【2020】91号)、关于调整****扩建项目建设内容的批复(衡发改审【2023】1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及建设单位自筹,比选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取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3.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3.1项目建设地点:**市**区狮山路20号,****院内。
3.2建设规模及投资额:****基地建设,建设面积22500㎡,集科研、创新、创业、培训****基地。项目总投资约9512.5万元。
3.3本次选定代理招标范围为:****产学研培楼项目达到依法必招规模的招标代理工作,具体代理任务在招标代理合同中明确。
3.4本次比选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标书代写
4.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相关的经营范围, 招标代理机构须在**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动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以官网查询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其它成员(至少2人)资格要求:具有在**省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平台认证通过的专职人员,提供职称证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4年6月-2024年12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4.3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4.4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4.5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投标报名和比选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比选的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25年1月22日~2025年1月24日(每天上午9:00到12:00,下午15:00到17:00)(**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其它成员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动态监管平台查询结果等证明资料,至****(老办公楼501)室递交资料,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6.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址详见比选文件。标书代写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7.评标办法标书代写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为“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1-3名的比选申请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比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标书代写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s://ggzy.****.cn/)上发布。
比选人名称:****
比选人地址:**市**区狮山路20号
联 系 人:刘振林
联系电话:137****6330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地址:****开发区林语路327号**湘银河科技产业园3栋7楼7-1号房
联 系 人:兰勇
联系电话:189****3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