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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生态湿地公园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米******生态湿地公园建设项目》、验收意见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米******
建设内容:由主体工程、办公及生活设施和环保工程等组成。主体工程包括:水景观区、景观绿化区、公共服务设施。辅助工程包括:道路、停车场、主次入口均设****停车场,办公生活设施主要为管理服务用房设施。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2日-2025年2月2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
联 系 人:黄部长(******公司)
联系电话:135****2282
联 系 人:李女士(**盛****公司)
联系电话:199****4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