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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逾期: 否
中标候选人公示提交
招标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123********130960B-****1206-000551-5 |
信息来源 | ****交易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市**县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5-01-22 11:36:30 | 0 |
****受****的委托,****光荣院项目(EPC)(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5年01月21日09时30分00秒****交易中心开标、评标,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委员会评审推荐定标候选人为:
第/标段 | 第一定标候选人 | 第二定标候选人 | 第三定标候选人 | ||||||||
投标人 | 名称 | **** | 中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联合体成员:****设计院有限公司) | |||||||
地址 | **省****溪区阳湖镇洽阳路6号御景佳苑11幢601室(联合体成员:**市**区黄村**庄路9号) | **市**区洞庭路 52 号(联合体成员:**省**市**区环**路8号四楼、**省**市**区丰潭路508****中心7号楼19层1902室) | **省**市**徽城镇披云路印象**21幢1008号(联合体成员:**省**市**区国泰路8号) | ||||||||
资料公示 | **** | 中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联合体成员:****设计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2483.00元 | ****9429.28元 | ****1527.13元 | ||||||||
工期 | 290日历天 | 290日历天 | 29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设计标准:达到国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满足项目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 设计标准:达到国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满足项目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 设计标准:达到国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满足项目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 ||||||||
主要标的,名称,数量 | \ | \ | \ | ||||||||
服务要求 | \ | \ | \ | ||||||||
投标人承诺业绩、信誉、荣誉 | **区西红门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2号地C地块(2-006-1)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中心项目EPC总承包 | **县人才公寓EPC(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 | ||||||||
项目经理(总监或其他负责人) | 姓名: | 叶飞 | 巩法深 | 吴云刚 | |||||||
相关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皖234****94317 | 津137********02793 | 皖134********00849 | ||||||||
技术负责人(总监代表): | 余保华 | 高昊 | 胡国丽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联合体成员: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镇社屋前路6号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戴先生、王先生 0559-****21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中路33号军粮大厦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洪工 0559-****105 | ||||||||||
公示时间 | 2025年01月22日 -2025年01月26日 | ||||||||||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 | 异议受理单位和电话:**** 0559-****105 联系人:洪工 | ||||||||||
投诉受理单位和电话:**市****管理局 0559-****788 | |||||||||||
备注:1、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评标结果及上述所有中标候选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逾期或者不符合法定规定的,招标人一律不予接收。 2、依法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交的投诉应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依法需要先提出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异议。 3、上述异议、投诉可依法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提交。 |
招标人:****光荣院
代建单位:******公司
招标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