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龙源吉安危化品储存分装复配及经营项目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西-吉安-吉水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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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污染防治
责任部门: ****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5-01-22 11:42:31
标 题: 腾龙源**危化品储存分装复配及经营项目拟批准公示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腾龙源**危化品储存分装复配及经营项目拟批准公示

概述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第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通过公众参与,给予公众表达意见的机会,为消减负面影响,采取各种措施提高本项目的公众可接受性,化解公众在环境问题上的不同意见或冲突,以及消除其对建设本项目的阻力等,在政府管理机构、公众、投资方三者之间开展多向的意见交换,以辨识公众关注的主要问题,使公众了解本项目的建设计划,为政府机构对本项目的建设与否做出满意的决策。

本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赣环评字【2014】145)号文等相关规定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本次公众参与包括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征求意见稿公示两个阶段,每次信息公开为10个工作日。****政府网、当地报纸、评价范围内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场所张贴公告等形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之后对公众反馈的公众意见表进行统计、汇总,根据《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编制了《腾龙源**危化品储存分装复配及经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公示内容及时限

公示内容

腾龙源**危化品储存分装复配及经营项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为了解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及相关要求,现将项目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以便了解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及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xgPpH6871n9lu8MGr-kWdQ

提取码:amte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地址:**市**区北门街13号

联系人:易工,联系电话:159****1306,邮箱:****@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项目评价范围内及评价范围外的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如有不同意者,请注明其依据或理由,否则作为无效处理)。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

2023年10月25日

公示时限

征求意见稿公示在环评报告书主要内容基本完成后进行的,公示时限为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2日,共10个工作日。

因此,公示内容、时间均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相符。

公示方式

网络

征求意见稿网络****人民政府网上进行网络公示。网络公示时间为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2日,网址如下:

http://www.****.cn/xxgk-show-****8471.html

网络截图见图1所示。

****政府网为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因此载体选取、公示期限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要求。

图1 征求意见稿网上公示图片

报纸

征求意见稿网络在**都市报上进行登报公示,第一次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第二次登报时间为10月25日,登报照片见图2、图3所示。

**都市报为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且在征求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不得少于2次,均属于征求意见稿公示,因此载体选取、公示期限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要求。


图2 登报照片(2023年10月24日)


图3 登报照片(2023年10月25日)


查阅情况

纸质版报告查阅场所同时设置在**省**市**区北门街13号公示期间未有公众到现场进行查阅报告。

公众提出意见情况

未收到任何公众反馈意见。

其他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座谈会、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等情况

未开展公众座谈会、听证会、专家论证会。

其他公众参与情况

****人民政府加强协调指导等其他方式的公众参与。

宣传科普情况

未开展科普宣传措施。

公众意见处理情况

公众意见概述和分析

未收到任何形式反馈的公众意见。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未收到任何形式反馈的公众意见。

公众意见未采纳情况

未收到任何形式反馈的公众意见。

报批前公开情况(待更新)

公开内容及日期

本次公开日期为2025年1月22日,内容包括拟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以及公众参与说明全本,公示内容未包含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依法不应公开内容,因此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相符。公示内容如下:

公开方式

5.2.1网络

****政府网上进行报批前网络公开,公开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

网址如下:


网络截图见下图所示


****政府网为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因此载体选取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要求。

5.2.2. 其他

未采用其他方式。

其他

我单位已妥善保存公众参与过程中的电话记录、电子邮件、传真、信函以及公众意见表等形成的原始资料,并已存档。

诚信承诺

我单位已按照《办法》要求,在腾龙源**危化品储存分装复配及经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充分采纳了公众提出的与环境影响相关的合理意见,对未采纳的意见按要求进行了说明,并按照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

我单位承诺,本次提交的《腾龙源**危化品储存分装复配及经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内容客观、真实,未包含依法不得公开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书见附件。

附件

附件 1:承诺函


附件(8)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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