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类型:其他 | 资产属性:国有企业资产 |
| 挂牌价:78908.88万元 | 保证金:4000.0万元 |
|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01月22日 11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2日 16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
| 标的名称:**省**市**县“桃花江竹海”竹****示范区创建项目土地等自然**资产组合供应 |
| 标的基本情况:本组合供应包经**县自然**资产组合供应出让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厅批复,委托****公开出让。资产****风景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林地经营权及林地上的林木所有/使用权及碳汇指标。涉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使用权土地总面积****264.05平方米(8173.89亩),碳汇指标自然生态系统减排量为32849.28吨二氧化碳,总资产起始价为78908.88万元(详见方案)。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符合网上出让公告和出让须知中明确的资格条件的法人或自然人、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
| 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01月22日 至 2025年04月22日 |
一、资产包基本情况
**县“桃花江竹海”竹****示范区创建项目土地等自然**资产组合包主要由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竹林生态生态系统碳汇权益指标组成,现分述如下: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本情况
| 用地性质 |
宗地面积(㎡)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使用年限 |
建筑面积(㎡) |
||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中心 |
商业用地 |
16471.18 |
≤40% |
FAR≤1.5 |
GAR≥15% |
≤24米 |
2025—2065年 |
3185.03 |
| ****基地 |
商业用地 |
11298.81 |
≤40% |
FAR≤1.5 |
GAR≥10% |
≤24米 |
2025—2065年 |
5970.46 |
|
| 地块三商业街 |
商业用地 |
8510.6 |
≤40% |
FAR≤1.5 |
GAR≥10% |
≤24米 |
2025—2065年 |
6316.6 |
|
| ****停车场 |
商业用地 |
20407.3 |
≤40% |
FAR≤1.5 |
GAR≥15% |
≤24米 |
2025—2065年 |
/ |
|
| ****博物馆 |
商业用地 |
25909.42 |
≤40% |
FAR≤1.0 |
GAR≥15% |
≤54米 |
2025—2065年 |
4369.74 |
|
| 地块六萌宠乐园 |
商业用地 |
7412.57 |
≤30% |
FAR≤2.5 |
GAR≥30% |
≤54米 |
2025—2065年 |
/ |
|
| ****酒店 |
商业用地 |
3484.26 |
≤50% |
FAR≤5.0 |
GAR≥15 % |
≤54米 |
2025—2065年 |
15632.7 |
|
| 地块八竹海幻境 |
商业用地 |
26937.75 |
≤30% |
FAR≤2.5 |
GAR≥20% |
≤54米 |
2025—2065年 |
1600.23 |
|
| 地块九观景塔 |
商业用地 |
1277.75 |
≤70% |
FAR≤2.5 |
GAR≥5% |
≤54米 |
2025—2065年 |
1256.17 |
|
| 地块十竹林秘境 |
商业用地 |
19865.77 |
≤35% |
FAR≤2.0 |
GAR≥25% |
≤54米 |
2025—2065年 |
538.08 |
|
| ****停车场 |
商业用地 |
891.52 |
≤35% |
FAR≤2.0 |
GAR≥15% |
≤54米 |
2025—2065年 |
/ |
|
| 地块十二竹林秘境 |
商业用地 |
3607.2 |
≤35% |
FAR≤2.0 |
GAR≥25% |
≤54米 |
2025—2065年 |
235.48 |
|
| ****书院 |
商业用地 |
3053.55 |
≤80% |
FAR≤2.5 |
GAR≥5% |
≤54米 |
2025—2065年 |
1914.52 |
|
| ①-⒆ |
商业用地 |
2226.92 |
≤100% |
FAR≤2.5 |
/ |
≤24米 |
2025—2065年 |
/ |
|
| ⒇- |
商业用地 |
574.64 |
≤100% |
FAR≤2.5 |
/ |
≤24米 |
2025—2065年 |
1167.09 |
|
1.土地位置:“桃花江竹海”竹****示范区
2.土地用途:详见上表格
3.主要规划设计条件:详见上表格
4.土地使用年限:40年
5.权属来源:****中心收储土地
6.交付条件:以公告期间的现状为准,出让人不再对场地进行处理。
(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基本情况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使用年限 |
建筑面积(㎡) |
||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停车场 |
商业用地 |
14705.5㎡ |
≤40% |
FAR≤1.5 |
GAR≥15% |
≤24米 |
2025—2065年 |
/ |
| 地块十五竹林秘境 |
商业用地 |
846.91 |
|||||||
1.土地位置:“桃花江竹海”竹****示范区
2.土地用途:详见上表格
3.主要规划设计条件:详见上表格
4.土地使用年限:40年
5.交付条件:以公告期间的现状为准,出让人不再对场地进行处理,由集体建设用地所在村集体组织交地。
(三)森林**基本情况
| 林地经营权 |
面积 |
林地类型 |
流转 方式 |
流转 年限 |
用途 |
|||
| 7923.94亩 |
竹林地 |
出租 |
2025—2051年 |
林下种植(养殖)、森林游憩、研学、挖笋体验基、商业 |
||||
| 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 |
面积 |
砍伐周期 |
轮伐期 |
采伐强度 |
更**度 |
更新年限 |
流转年限 |
用途 |
| 7923.94亩 |
2年(竹林砍伐) |
\ |
20% |
\ |
\ |
2025年—2051年 |
碳汇开发、抚育、更**低质低效林改造性质的采伐、森林游憩 |
|
(四)竹林生态系统碳汇权益指标基本情况
| 竹林生态系统碳汇权益指标 |
用地面积 |
碳汇类型(竹林等) |
时间 |
减排量 |
| 5344.55亩 |
竹林 |
2020.9-2024.9 |
14599.68吨 |
|
| 2024.9-2029.9 |
18249.6吨 |
|||
| 2020.9-2029.9 |
32849.28吨 |
1.项目情况:碳汇指****测绘院提供的《**县组合供应项目碳汇核算报告》碳汇量为依据,确定2020年9月至2024年9月期间自然生态系统总减排量为14599.68吨二氧化碳,2024.9-2029.9年自然生态系统减排量为18249.6吨二氧化碳,故2020年9月至2029年9月自然生态系统减排量为32849.28吨二氧化碳,单位面积碳汇量为0.683吨二氧化碳/亩。
2.保护利用条件:碳汇开发符合普惠性碳券管理、交易管理办法和普惠性项目方法学要求。
1.出让方式
**市**县“桃花江竹海”竹****示范区创建项目土地等自然**资产包(以下简称:资产包),采取整体打包组合方式出让,本方案经**县自然**资产组合供应出让方案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报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批准后,授权****采取网络拍卖方式,****交易中心国有产权的交易流程进行交易。
2.出让年限及出让价款
资产包经**县自然**资产联席会议审议确定挂牌起始价为78908.88万元(各类**资产价值总和),其中国有建设用地价值48641.98万元(含地上建筑物),出让年限40年;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价值为2216.82万元,出让年限40年;林权价值为27773.07万元(林地经营权25951.65万元、林木所有权1821.42万元),出让年限26年;碳汇量32849.28吨,价值为277.01万元。加价幅度为200万元或其整数倍,竞买保证金为4000万元,如在交易中产生溢价,则溢价部分的分配按各类资产评估价值所占比例分配。
3.出让金缴交时限
该资产组合包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0个工作日内必须签订资产配置合同(并分别与相关出让主体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合同》、《林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碳汇合同》等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竞得人与相关部门签订《自然**资产监管协议》。
竞得人使用境内资金缴纳价款的,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必须缴纳不低于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尾款1年内付清。竞得人应当按时支付合同(包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合同》、《林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碳汇合同》等合同)出让价款。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合同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仍不能支付合同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要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竞得人使用境外资金缴纳竞买保证金和价款的,自竞得之日起2个月内必须缴纳不低于全部价款的50%,该价款缴清后,竞得人即可申请退回保证金,出让方在收到申请后,8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的程序退回竞买保证金,竞得人在合同签订后1年内必须使用境外资金付清全部价款,否则出让人可单方解除出让合同。具体缴款流程和方式详见出让合同。
成交价外另缴各项税费和交易服务费等不包含在出让价款内,由竞得人另行支付。交易服务费根据《****委员会关于我省公共**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文件中的产权交易收费标准收费。
4.相关违约责任
(1)竞得入选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竞得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资产配置合同》,或放弃竞得资产组合包的,应当承担相应违规违约和法律责任,竞买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3)竞得人应当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延期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要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4)本次出让的成交价款仅为出让金,不包括其他费用。
5.纳税要求
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机关办理纳税****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契税的,相关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6.监管要求
(1)生态环境要求。所有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地方标准;改建、扩建项目必须采取措施,治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通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有效调节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实现生态环境**化、产业经济绿色化,提升环保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在国家级自然公园内开展相关活动和设施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其自然状态和历史风貌;禁止擅自在国家级自然公园内从事采矿、房地产、开发区、高尔夫球场、风力光伏电场等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开发活动;禁止违规侵占国家级自然公园,排放不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及其他的废水、污水,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等污染生态环境的行为。
在森林范围内,禁止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禁止向林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林地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禁止在幼林地砍柴、毁苗、放牧;禁止擅自移动或者损坏森林保护标志;禁止皆伐、移植或者损毁前款规定的古树名木;禁止皆伐天然阔叶林;禁止采伐石山裸露地和江河两岸、水库周围的险坡地以及容易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地的林木;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原则上不得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人工林、母树林、种子园经营,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后,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同意;禁止在国家级公益林地开垦、采石、采沙、取土,严格控制勘查、开采矿藏和工程建设占用、征收公益林地。
(2)开发强度要求:
生态旅游观光面积:1097.9亩,游客服务配套设施面积:35亩,生态旅游观光游客限制数量:3万人/日。
(3)其他要求。建设用地内**、改扩建、翻建须按程序办理报规报建手续;建设用地之外,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的,须依法依规办理用地、规划等相关手续。
禁止改变土地用途,自然**资产组合供应后,未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林权流转不得改变林地所有权的性质和林业用途, 不得破坏林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林业生态环境;
以择伐方式砍伐,对需要砍伐林木的,必须符合林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办理采伐许可证,报林业部门审批。
林下种植(养殖):符合国家关于林下种植(养殖) 的相关规定。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资产配置合同签订以后,竞得人需缴纳出让金达总出让价款的50%以上,方可办理对应已缴清出让价款权利权能部分的不动产权证书。
(2)项目到期前一年内需做好交付的相关准备工作。
(3)资产组合包如竟得人自身原因导致项目在出让年限内无法继续投资开发,政府可无偿收回组合资产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或附着物不予补偿;如是政府征收征用需要,导致资产包各**无法开发利用,政府根据剩余出让年限计算剩余残值(即剩余年限*平均年出让金,不计利息)依法依规予以补偿或赔偿。
| 交易编号:**** |
|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01月22日 11时00分00秒 |
| 报名结束时间:2025年04月22日 16时00分00秒 |
| 资格审查方式: |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2日 16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
| 保证金缴纳金额:4000.0万元 |
| 起始价:78908.88万元 |
| 交易方式: |
| 增价幅度:200.0万元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承担 |
| 确定竞得人规则:本次转让采取拍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出售1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售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标的所在地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 1 | **省**市**县“桃花江竹海”竹****示范区创建项目土地等自然**资产组合供应 | 标的基本情况:本组合供应包经**县自然**资产组合供应出让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厅批复,委托****公开出让。资产****风景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林地经营权及林地上的林木所有/使用权及碳汇指标。涉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使用权土地总面积****264.05平方米(8173.89亩),碳汇指标自然生态系统减排量为32849.28吨二氧化碳,总资产起始价为78908.88万元(详见方案)。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符合网上出让公告和出让须知中明确的资格条件的法人或自然人、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 **县 | 78908.88万元 | 4000万元 | 200万元 |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竞价
三、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售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s://jyzx.****.cn:12005/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售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公开出售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售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2025年01月22日11时00分00秒至2025年04月22日16时0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01月22日11时0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2025年04月22日16时00分00秒止。
六、竞价人应及时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出售人提交竞价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2日16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七、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竞价开始时间为2025年04月23日11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3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3分钟)。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转让业务咨询电话:**** 0737-****089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 0737-****262
****
2025年01月22日
意向竞买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外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