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的****2025年公交语音广告发布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按单一来源采购程序进行了商谈与报价,现就本次商谈的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公交语音广告发布项目
二、采购编号:****
三、采购简要说明:
****集团有限公司与****于2023年12月签订**合同(三年期)约定:****独家代理**区域内公交语音广告业务,并承担该广告业务往来中的完全民事责任。因此,拟成交供应商具备承接****2025年公交语音广告发布项目的唯一性。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四、采购信息公示媒体及日期:于2025年01月09日在《****官网》发布了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1月10日起至2025年01月16日,在公示期内无任何单位及个人对此公示提出异议。
五、采购信息:
评审时间:2025年01月20日
评审地点:****宜居健康城院区门诊楼五楼大会议室
六、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
地 址:****宜居健康城院区(**市京城路与康体西路交叉口向西100米**)
联系人:耿先生
联系电话:132****5312
有关当事人如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我院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办公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成交供应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办公室领取成交通知书。
********办公室
2025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