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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委员会****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4〕54号)、《******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忠农发〔2024〕130号)和《******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市级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忠农发〔2024〕201号)精神,****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主体申报的2024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市级资金项目进行现场评审、资料评审。现将拟扶持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
一、公示期
2025年1月22日—2月6日。
二、受理单位
县纪****村委纪检监察组****0168
****村委安全监管科 ****3803
通讯地址及邮编:**忠州街道果园路3号附11号,
404300。
三、公示要求
(一)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二)反映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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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