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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悦**一期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于2025年1月17日通过竣工验收备案,根据《**省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该项目目前向我办提交了办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备案相关资料(详见附件),拟将该防空地下室****停车场)投入使用,经我办审查,材料齐全、合格,现予公示。
一、 公示方式
1. ****政府网;
2. 悦**一期项目人防工程西面坡道口部位置。
二、公示日期
2025年1月22日-2025年2月9日(10个工作日)
三、 公示内容
1.悦**一期建设项目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备案表;
2.分****公司(备案主体)营业执照;
3.悦**一期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
4.悦**一期人防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书。
四、受理方式
****公司)或个人如对该人防工程投入平时使用存有异议,公示期间可通过来访、来电等形式向我办反映,联系电话079****9569,联系地址:**县人武部5楼(开物大道2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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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