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水库扩容 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实施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为加快妥善安置移民,尊重移民意愿、方便生活、便于管理,维护移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2017年第679号令)《**桂****水库扩容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定本)》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水库扩容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6日,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展中心:xasfazzx@guilin.gov.cn。
附件:1.《****水库扩容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
****水库扩容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实施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做好****水库扩容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以及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桂****水库扩容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定本)》(2020年5月)(以下简称“移民规划”),****水库扩容工程实际,制定本实施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水库****水库淹没影响区、枢纽工程建设区、移民安置区、移民安置工程占地区范围内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保障移民合法权益,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利益;
(二)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工作,促进水库主体工程顺利实施;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与**综合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四)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因地制宜,合理统筹规划;
(五)坚持贯彻落实开发性移民方针,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办法,促进移民发展生产,推进移民安置区生态环境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逐步使移民的生活水平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并与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六)坚持按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实施。除国家政策调整、重大设计变更和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外,投资规模不作调整。专业项目处理,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原标准、原规模或恢复原功能”的“**”原则,因扩大规模、提高标准(等级)或改变原功能需要增加的投资,由相关专业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自行解决。对于结余资金,应在提高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方面合理使用。
(七)移民安置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执行移民安置综合设计代表和监督评估制度。
第四条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的主要任务:
****水库淹没影响区、枢纽工程建设区范围内的征地及其地面附着物拆除、砍伐清理,卫生消毒,人员迁移和物资搬迁。移民安置点征地及基础设施建设,移民回建住房及搬迁入住,移民生产安置及生活恢复保障。专业项目复(改)建及处理。移民资金使用管理,移民档案管理,移民安置验收等工作。
(二)向社会公开建设征地范围内各类实物数量、补偿补助资金标准、搬迁对象、安置方式和安置标准、移民村组集体补偿资金使用管理等涉及移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接受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
(三)宣传解释国家、地方有关水利水电工程的移民方针、政策,做好移民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章 实施组织管理
第五条 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水库移民主管机构指导和监督管理下,由******具体组织实施,项目法人单位参与,设计单位负责移民安置的技术归口,同时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工作。
(一)******负责移民安置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下达移民搬**置任务,考核有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任务的相关单位及乡镇的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根据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需要,按****指挥部、抽调县直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及乡镇干部组成工作组,推进相关工作;组织完成移民阶段性验收及竣工验收的自验,****政府或其水库移民管理机构提出初验申请。
(二)**县各相关单位和乡镇的职责:
****中心:在****的领导和授权下指导和协调实施移民安置相关工作。一是负责编写移民安置实施细则、实施方案,草拟移民安置责任书、搬**置协议书、《移民个人补偿手册》《村集体淹没补偿手册》和相关管理制度。二是负责编报移民安置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及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年度项目预算安排、实施进度报表、资金使用的统计报表,按有关要求上报相关单位。三是负责和组织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四是指导白石乡、高尚镇制****基地分配到户方案。五是做好移民安置项目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及**市有关规定和移民安置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实施。六是负责有关移民安置项目的设计变更申报工作。七是负责做好移民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八是负责做好移民补偿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九是委托移民安置监督评估,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十是负责组织移民干部和移民培训工作;十一是做好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和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及组织材料上报工作。十二是协助****做好移民安置项目单项验收和工程阶段移民安置自验、工程竣工移民安置自验工作。十三是负责做好移民档案管理工作。十四是协助处理移民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理移民安置实施工作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维护库区和安置区社会稳定。****政府交办的其他移民安置工作任务。
县财政局:****中心共同管理好移民资金;上级专项资金及县本级配套移民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对移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监督、检查****政府汇报。
县审计局:对移民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审计,并将审计检查的****政府。
******局:负责办理核发移民安置房不动产权证书工作;负责办理项目用地指标报批工作及移民户土地证工作。负责征地工作的技术性指导。
县林业局:配合使用林地单位办理移民安置建设占用林地的地类认定及征占用林地许可等相关手续;协助做好库区、枢纽建设区、移民安置区植被恢复的规划设计;协助做好库底清理林木采伐设计,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负责林木青苗评估工作。
****建设局:负责移民迁建项目施工招投标的监督和施工质量安全的检查,负责移民建房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移民安置点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库区及工程所建筑物构筑物评估补偿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移民生产开发相配套的水利设施工程项目的建设。
****环境局:负责对移民安置区域范围可能涉及到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千吨万人水源地的保护和监督工作。
****运输局:负责通往库区交通道**梁等改(复)建工程的监督与管理。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库底清理工作中的卫生防疫及环境消毒、灭鼠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移民农业生产开发技术的指导并提供咨询服务,参与移民农业生产技能的培训。指导移民村组集体“三资”的管理,负责青苗评估补偿工作。
县**局:负责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维护库区和安置区的社会稳定;负责水库移民人口核定工作,办理移民户籍迁移手续和户口簿的更换。
县民政局:负责给予符合民政救助条件的移民户的社会救助工作,负责库区、枢纽工程建设区、移民安置区迁坟工作。
县档案局:负责指导移民安置工作档案资料归档管理工作,参与移民安置档案验收工作。
县档案馆:协助档案局工作,接收、保管。利用水库移民安置工作档案。
****保障局:配**库移民部门开展移民劳动力创业指导和就业推荐及劳动技能培训。
白石乡、****政府:受****委托,具体组织实施库区征地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完成本(乡)镇移民安置任务。落实移民政策宣传;协助上****基地分配到户,配合做好移民住房建设,组织移民搬迁入住;协助相关部门实施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做好移民生产**的调剂与分配,组织和指导被安置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自行安置协议书,按规定的标准审批支付补偿费用由其自行发展生产,不再配备土地等生产资料。****水库扩容工程建设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申报、发放移民各类补偿补助费,协调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第六条项目法人全过程负责参与移民安置工作。
(一)****发展中心签订移民安置协议。
(二)委托有资质设计单位开展移民安置勘测设计工作。
(三)****发展中心共同委托有资质的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机构开展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工作。
(四)协****发展中心审核、协助编制移民安置实施年度计划和资金使用年度计划,及时足额拨付移民安置资金。
(五)全过程参与移民安置实施工作,会****发展中心审核移民安置重大设计变更、预备费使用等,及时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参与编制移民安置规划重大设计变更和补偿投资调整专题报告,****机关批准。
(六)依据经批准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及有关设计文件,按照有关建设征地报批程序,办理水库工程淹没影响区、枢纽工程区建设用地(含土地、林地)的征占用相关手续,并交纳相关税费。
****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移民安置工作的监督检查。
(八)配合有关部门对移民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审计。
(九)参与移民安置项目的验收工作。
****水库蓄水影响导致的浸没、坍岸等的监测和组织编制处理报告。
(十一)参与库底清理工作。
****政府做好水库工程淹没区、枢纽工程建设区及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工作,参与移民突发事件处理。
(十三)项目法人其他需履行的职责。
第七条 规划设计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负责移民安置勘测设计工作。承担如下职责:
(一)按合同约定负责移民安置勘测设计工作,按基本建设程序和移民安置实施方案要求,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设立移民安置设计代表机构,委派现场设计代表,负责技术交底等工作。
(二)编制移民安置实施规划。
****政府编制移民安置实施方案,协****发展中心编制移民安置实施年度计划和资金使用年度计划。
(四)配合上级及有关部门对移民安置工作和移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
(五)参与设计变更现场确认工作,负责完成设计变更方案及 签署相关意见。
(六)配合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工作。
(七)参与移民安置验收工作,按验收要求提交设计工作报告。
(八)协助办理用地手续。
(九)参与处理移民安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突发事件,****水库工程淹没影响区、枢纽工程建设区、输水工程区和移民安置工程区的社会稳定。
第八条 监督评估单位由项目法人****发展中心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承担。监督评估单位要依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策规定,按合同约定和规程规范负责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工作。承担如下职责:
(一)对移民安置实施工作的进度、总体质量、移民资金的使用、生产和生活水平恢复、信息档案管理等进行监督评估,对移民安置工程项目的单项工程建设监理工作进行监督。
(二)参与审核移民安置实施阶段设计成果、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变更和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算调整报告。
(三)审核移民安置实施年度计划和相应的资金使用年度计划;对移民安置的实施及资金的拨付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对移民资金拨付和使用统计报表签署监督评估意见。
(四)对移民安置实施的完成情况和符合程度开展评价并提出建议。
(五)对移民安置实施中的设计变更、预备费使用等提出监督评估意见。
(六)组织协调处理移民安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政府提出移民安置相关配套政策、移民安置办法、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参与重大移民安置项目的招标工作。
(八)参与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的阶段性验收、竣工验收和重要项目的验收。
****水库工程淹没影响区、枢纽工程建设区、输水工程区和移民安置工程区的社会稳定工作,参与处理移民突发事件。
第九条 移民安置规划有调整时,项目****发展中心应根据调整情况签订移民安置补充协议;必要时报请****审批同意。
第三章实施规划编制
第十条 移民安置实施规划由受委托****人民政府的配合下,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移民法律法规、 技术规范和合同的约定编制。
第十一条 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应包括前言、概述、建设征地范围、实物调查(复核)、农村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土地复垦及耕地占补平衡、企(事)业单位处理、专项设施处理、水库水域开发利用、水库库底清理、实施总进度与年度计划、补偿投资等内容。
第十二条 必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移民安置实施规划,不得擅自调整或修改。在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变更实施规划的,按有关程序报批。移民安置工作实施完成后,在竣工验收前,由项目法人委托本项目设计单位对移民安置实施期间规划调整和项目变更情况进行技术归口,编制实施规划调整专题报告。编制的移民安置实施规划调整专题报告按有关程序报批。
第四章项目实施管理
第十三条 移民安置实施应严格执行项目管理,依法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第十四条移民安置实施
(一)实物指标权属落实与核实。由****组织县直有关单位、****政府、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督评估单位等联合组成实物指标权****小组,负责工程建设征地各类实物指标分解落实到权属人与核实工作。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全面启动前,应根据设计阶段各类实物调查成果,做好进一步分解到权属人、核实和确认工作,为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具体实施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实物指标权属落实与核实工作按下列步骤进行:
1、前期准备
(1)确定实物指标权属落实与核实工作的组成单位、人员结构及分工、时间安排等。
(2)全面整理经调查者和物权人签字认可的各类实物调查登记、统计汇总、公示确权等图文资料。
2、现场核实
(1)土地。对照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原调查使用图文资料及调查成果,逐片(段)、逐块进行现场核实、登记。
凡被征收的耕地、园地、林地等,需核****委员会、村民小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物权管理人。林木及地上附着物登记到村集体经济组织,分解到物权人。
(2)建(构)筑物。逐栋、逐户、逐项对照实物调查已确认成果,进行现场核实。
(3)专业项目。以经实物权属单位签章确认的专业项目实物数据为准。
核实登记各类实物时,应有实物指标权属落实与核实工作人员和实物权属人在场,必要时可以通过录像、拍照等方式有效保全实物原貌。
经核实无异议的各类实物,由实物指标权属落实与核实工作人员造册登记,工作人员和实物权属人签字确认。对于存在异议的实物的数量、质量,由实物指标权属落实与核实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后,履行相应的确认程序并予以登记。
3、成果公示
实物指标权****小组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对实物权属落实与核实成果进行公示。
4、登记认定
(1)经公示无异议的各类实物,由实物指标权属落实与核实工作人员按实物类别,分移民户(实物权属人)进行统计汇总。
(2)制作格式化的枢纽工程建设区、水库淹没影响区征地和移民户(实物权属人)各类实物补偿登记卡(表)。
(二) 移民身份认定核实。按照******《关于****水库扩容工程移民身份认定试行办法的通知》(兴政规〔2024〕4号)的规定执行。
(三)移民户确认。
1、以移民搬迁****机关“**人口管理信息系统”登记为准;
2、****基地,人口多的家庭户(8人以上/户)经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同意,可以分户为两户抽签;鼓励人口少的家庭户(1-2人/户)组合抽签;
移民户的认定,需由移民户户籍所在村、组造册登记,并经户主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政府张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确认,****管理部门核准,并张榜公布。
(四)征地补偿
1、枢纽工程建设区、水库淹没影响区、移民安置区用地土地征收征用及集体******局指导相关乡镇签订补偿协议书并兑付补偿费。
2、枢纽工程建设区、水库淹没影响区属于个人财产的地上附着物,包括房屋及附属建(构)筑物补偿、林木(青苗)补偿和移民安置各项****人民政府根据各单位提供的数据与权属人签订补偿协议书(或补偿手册、补偿卡)并兑付补偿费。
3、枢纽工程建设区、水库淹没影响区专项设施复(改)建及****发展中心负责与专项设施权属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签订专项设施复(改)建处理补偿协议书并兑付补偿费。
(五)移民生产安置
工程建设征地的生产安置人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员)在工程建设被征收范围外未征收的土地仍享有原来的承包经营权、地上附属物的处置权。
(六)移民搬**置。按照******《关于****水库扩容工程移民安置方案的通知》(兴政规〔2024〕5号)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专项设施改(复)建或处理
移民工程项目实施须按有关规定严格实行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决算审计制、竣工验收制等。临时机构不得作为移民安置工程项目责任单位。
(一)交通运输工程建设责任单位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建设资金按《移民规划》补偿标准使用。与工作专班签订建设工作协议,按协议约定拨付资金。交通运输局负责监督与管理。
(二)输变电设施建设单位为电力工程权属人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建设资金按《移民规划》补偿标准使用。与工作专班签订建设工作协议,按协议约定拨付资金。
(三)通信设施建设单位为通信设施权属人或行业主管部门(电信),负责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建设资金按《移民规划》补偿标准及金额包干使用。与工作专班签订建设工作协议,按协议约定拨付资金。
移民专项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印发后3个月内,移交有****人民政府管理。
第十六条 水库库底清理
(一)库底清理责任单位为工作专班,由县工作专班招标选定施工单位负责实施清理。
****卫生健康局,负责监督库底清理工作中的卫生防疫及环境消毒、灭鼠工作。
第五章 设计变更管理
第十七条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包括相关法规政策、规范规程变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征地范围变化、移民意愿变化、设计文件与现场实际不符等。设计变更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移民规划》是组织实施移民安置工作的基本依据,应当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二)项目实施中确需变更的,应当执行设计变更程序报批,由项目业主向****请示变更事项,由****批复。
(三)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变更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有利于提高移民安置质量和推进移民安置工作。
第十八条 建设用地实物指标变更处理原则及程序。
(一)在实施移民安置工作中,如有实物指标变更的,按程序核实变更。包括土地的面积、地类、权属;园(林)地、耕地的林木及青苗面积、品种、权属;房屋及附属建筑的面积、结构、权属等发生变更情况。由权属人提出申请,工作专班组织综合监理、综合设计等单位派员现场认证,待综合设计单位进行汇总和技术归口后各方签署意见。由工作专班以农村集体****小组)为单元,统一提出变更申请。
(二)工作专班提出实物指标变更申请,报****,****发展中心、综合设计单位、综合监理单位、项目业主等组成审批组,采取联合办公方式对变更情况进行现场查勘、查阅资料和签章的方式开展审批工作;
(三)审批工作步骤为:1.审批组各成员单位指派人员进行现场查勘、查阅相关资料;2.现场查勘人员分别在统一制作的变更审批文件上签署审批意见;3.各审批单位加盖公章;4.各实施单位根据审批意见开展征地的签约、申请补偿款及实施补偿支付工作。
(四)上述变更的所有事项,在实施工作完成后,纳入移民安置规划调整****水库移民管理机构审批。
第十九条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的处理原则及程序。
(一)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应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国家、自治区、**市相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2.有利于提高移民安置质量和推进移民安置工作;
3.属于移民安置规划报告中未计列的不可预见的情况、移民群众合理诉求的项目;未经审批的设计变更不得实施。
(二)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应按以下程序处理:
1.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包括对专业项目处理方式、规模、权属、投资、项目增减等),由该项目管理单位或项目施工****发展中心提出申请;
2.****中心进行核实后,组织权属人、设计单位、综合监理单位复核确认;
3.****中心****中心按权限组织复核和审批后实施;
(三)工程项目变更处理的层级权限。
1、变更后投资在该单项工程预算价(不含基本预备费) 范围内的,由****审批后实施;
2、变更后投资超出该单项工程预算价(不含基本预备费), 但在该项目基本预备费可控范围内的,由工作专班报****批复后实施;
3、变更后投资总额超出单项工程基本预备费范围,需增加投资的,报****同意后实施。
第二十条 特殊情况变更的处理。
(一)对需要进行紧急抢险的工程设计变更,可先由该项目管理单位组织进行紧急抢险处理,同时将紧急抢险的理由、紧急抢险的情形及相关的影像资料等逐级通报移民主管部门,并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完善设计变更审批手续;
(二)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停工,****工会造**全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的,经该项目施工管理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和该项工程设计单位同意并签字认可后可继续施工,该项目施工管理单位须尽快将情况报告工作专班备案,并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和完善设计变更审批手续。
第二十一条 根据****水库扩容工程的实际情况,在移民安置实施基本完成后,由移民安置实施涉及的各单位提供移民安置实施情况和相关资料,由综合设计单位对移民安置实施情况进行技术归口,受委托编制移民安置规划调整报告。
第六章移民资金使用管理
第二十二条项目业主设立****水库扩容工程移民补偿资金专户,实行独立核算,****发展中心的报账联审单负责兑付移民资金。
第二十三****人民政府及相关实施****发展中心报账、****中心与项目业主共同审核形成报账联审单并送相关金融机构兑现给相关移民、村组集体、专业项目实施单位。
第二十四条 移民资金的使用必须依据审定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投资实行专项专用,专账核算,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用。
第二十五条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项目。
(一)征地安置补偿费和青苗补助。包括土地补偿补助费、房屋及附属建筑补偿费、零星树木及坟墓补偿费、居民点基础设施费、搬迁补助费、过渡期补助费、文教卫补助费等。
(二)专业项目补偿费。包括等级公路、电力工程、通讯设施等恢复费用。
****水库库底清理费用。用于水库库底清理项目支出。
(四)其他费用。包括前期工作费、实施管理费、勘测科研费、实施机构开办费、技术培训费、监督评估费、勘测定界费。
(五)预备费。基本预备费。
(六)有关税费。包括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森林植被恢复费。
第二十六条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补****银行转账形式。
第二十七条移民补偿资金补偿标准、补偿方式和使用情况要公开透明,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移民资金必须按项目计划安排使用,没有项目计划不能使用移民资金。
第二十九条 移民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审批制度,重大开支须经工作专班集体讨论决定。
第三十条 农村移民补偿费用的管理。
(一)农村移民户个人补偿费,按照移民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实际实施进度,以及所签订的补偿协议约定,拨付到建设征地涉及的权属人账户或移民安置具体项目并履行相关手续;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集体财产补偿费)的管理。根据移民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以及所签订的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拨付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第三十一条 专业项目补偿费用的管理。根据项目实施年度计划的安排,按与项目权属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签订的责任书或复(改)建合同拨付资金,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办理工程审计、结算和移交。
第三十二条 库底清理费用的管理。用于水库淹没区林木砍伐与清理,卫生消毒等,按照年度实施计划用于库底清理工作。
第三十三条 其他费用的管理。
(一)前期工作费。由项目业主用于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发生的费用。
(二)综合勘测设计科研费。指移民安置实施阶段为解决项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的技术问题而进行必要的科学研究、试验所需要的科研费用,以及为统筹协调移民安置规划的后续设计,把关农村居民点、专业项目等移民安置项目的技术接口,派驻综合设计、编制综合设计文件和开展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三)实施管理费。是指县移民管理机构为保证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工作的正常进行,发生的开办费、聘用人员费、人员经常费、征地拆迁工作经费和其他管理性费用。
(四)实施机构开办费。县移民管理机构移民安置工作所需设备购置费用支出。
(五)技术培训费用。是指用于提高农村移民生产技能和移民干部管理水平的费用。
(六)监督评估费。指依法开展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工作所发生的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费。
(七)勘测定界费。征地勘测定界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第三十四条 预备费管理。是指在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设计及补偿费用概算内难以预料的项目费用。
(一)使用范围
1.移民安置过程中由于建设用地实物指标和工程项目重大遗漏等因素引发的不可预见的项目;
2.一般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3.设计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局部社会经济条件变化等增加的费用。
(二)使用和审批。由工作专班或项目责任单位提出申请,经规划设计单位和综合监理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送****,同意后方可安排使用。
(三)设计变更项目批准后,相应的预备费项目计划列入年度计划,年度预备费项目计划为动态资金计划。
(四)列入年度计划的预备费项目,必须专款专用,专项监督检查。凡违反本规定使用预备费的项目,其所使用的资金则在下年度项目投资计划中扣减。
第三十五条 有关税费。指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由项目业主按国家、自治区、**市的有关规定依法缴纳。
第三****发展中心根据移民安置年度计划结合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际实施进度向项目业主提出资金使用计划,项目业主根据年度计划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进度情况审核后批准使用;若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进度计划超出年度计划范围的资金使用时,应及时通报项目业主并征得同意。移民安置工作完成后,由项目业主委托专业机构编制移民资金使用财务决算报告,相关单位应给予配合。
第三十七条 移民工程项目资金的管理。
(一)移民工程项目进度款应由移民工程项目承包商根据承包合同和工程进度提出用款申请,经工程监理单位签证后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项目进度款。
(二)移民工程项目完工后及时办理工程项目完工结算,按规定程序进行验收。完工结算经审计后,方可拨付工程结算款。
(三)办理工程结算款时必须按合同约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期满后,未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的,须将其质量保证金全额拨付承包商;工程保修期从工程完工通过验收之日算起,保修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四)移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须完成竣工结算,并通过审计。
(五)移民工程****银行转账支付,严禁以现金支付工程建设款项。
(六)对于移民工程项目招标等结余资金,****中心进行整合,并提出在有关移民工程项目使用的申请,经****商项目业主进行审核同意后,可使用该项资金;对于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总费用的剩余资金,****中心提出使用申请(原则上只能用于改善或提高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的项目),经****商项目业主进行审核同意后,可使用该项资金。
第三十八条 移民资金在流转中所产生的利息,应纳入建设征地移民资金进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该利息使用时,****中心报****审批。
第三十九条 财务管理
****发展中心及项目业主要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管理,配备专职财会人员,建立健全财会制度和会计监督,****水库扩容工程移民资金专账进行专账管理、独立核算。
(二)涉及移民资金的相关部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建立健全移民经费拨付程序,严格按计划、程序和制度拨款、用款,禁止现金支付,禁止工程款项支付给个人,禁止挪用和外借移民资金。
(三)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拨付非移民项目资金和支付违规、违纪资金。
(四)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统一实行县级报账制,使用移民补偿资金的单位(个人)均为报账单位。
(五)兑付移民补偿资金时,****中心依据签订的征地补偿协议填制补偿付款审批表,****中心联合项目业主联合审批后由**的金融机构直接支付到补偿对象账户。
(六)财务人员要依法建账,加强会计核算,按规定编报财务报告。
第七章 计划及统计管理
第四十条 移民安置工作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年度计划与年度资金预算结合编制。年度计划审批和下达按以下程序处理:
(一)移民安置规划批准后,每年10月30日前由项目法人根据工程建设进度要求提出下年度移民安置工作计划建议并提交给****。
(二)每年11月12日前,****根据项目法人下年度工作计划建议,组织相关部门编制移民安置下年度工作计划及相应资金使用计划,经监督评估单位签署意见后,****水库移民工作管理机构备案。
(三)每年度11月30日前,****将下年度计划下达项目法人及相关责任单位,抄送监督评估、规划设计等单位,****水库移民工作管理机构备案。
第四十一条 经批准下达的年度计划应严格执行,按计划完成年度移民安置任务,不得随意调整或更改;如遇不可抗力事件无法按计划完成移民安置任务,****中心应提出计划调整方案,经项目法人、监督评估单位签署意见后报****专题会议研究批准,****水库移民工作管理机构备案。
第四十二条 ****中心根据有关规定,负责编制移民安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统计(季度)报表,每季度终后5个工作日内****并抄送项目法人、规划设计、监督评估单位。
第八章 验收及移交
验收包括工程项目类验收和移民安置项目验收两类。
第四十三条 工程项目完工后6个月内由项目建设单位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及时做好验收的各种准备,提供验收所需的有关数据和资料,按该行业验收程序规定组织验收,相关移交接收手续材料应抄送监督评估单位。其中:
(一)集中安置点工程验收时,实施管理单位应提请****按行业规定组织相关单位参与验收,****水库移民工作管理机构、监督评估、规划设计、安置点工程设计、单项监理、施工单位、项****人民政府、项目接收单位及移民代表。
(二)专业项目工程验收时,实施管理单位应按行业规定组织相关单位参与验收,****水库移民工作管理机构、监督评估、规划设计、项目设计、单项监理、施工单位、行业主管部门、项目接收单位。
第四十四条 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由实施管理单位与接收单位完成移交手续的办理。其中:
(一)搬迁移民集中安置点工程由实施管理单位移交至具有管辖权的村(居)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行政管理单位。
(二)交通设施复(改)建项目按工程等级移交至具有管辖权的行业主管部门、****政府或村委会。
(三)输变电工程、通信工程、水质监测站等项目由权属单位出具接收证明文件。
第四十五条 移民安置验收分为阶段性移民安置验收和竣工移民安置验收。移民安置项目验收按照项目类别分类进行:
(一)移民搬**置项目验收。由****组织验收。有单项设计的项目,参照移民安置工程项目的要求进行验收;其余的由****按照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验收。
(二)移民生产安置项目验收。由****按照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验收;
(三)移民安置补偿项目验收。由****按有关规定组织验收;
(四)移民安置其他项目验收。由****按有关规定组织验收。
第四十六条 ****水库扩容工程阶段性移民安置验收和工程竣工移民安置验收应当自下而上,按照自验、初验、终验的顺序组织进行。验收工作计划编制由项目业主聘请相关单位编制,其费用从业主实施管理费列支;地方移民部门可聘请第三方提供验收工作服务,****政府实施管理费列支。
第四十七条 ****负责组织自验,自验通过后由********水库移民管理机构组织初验,初****水库移民工****水库移民管理机构主持终验。
第四十八条 移民安置验收组织或者主持单位,****委员会。验收委员会由验收组织或者主持单位、项目主管部门、****水库移民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项目业主、设计单位、监督评估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的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移民安置验收组织或者主持单位代表担任。
第四十九条 验收委员会通过对移民安置验收,形成移民安置验收报告,通过移民安置终验后,由验收组织或者主持单位将移民安置验收报告印送各有关单位。
未通过移民安置验收的,验收组织或者主持单位将不予以通过验收的理由以及整改意见书面通知验收申请单位。验收申请单位应及时组织处理有关问题,完成整改,并按程序重新申请验收。
第五十条 移民安置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应按验收报告提出的处理意见尽快妥善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报告验收组织或者主持单位。
第九章档案管理
第五****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是反映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过程的重要凭证。含文书档案、规划设计档案、移民安置分户档案、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和资金财务档案等。
第五****发展中心是移民档案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部门,负责移民档案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管,安排具体专业档案工作人员,实行专人负责;建立健全移民档案工作制度,保障移民档案工作所需库房及其他设施、设备等条件;按照上级移民部门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将各类应归档文件材料进行全面收集、系统整理、规范归档、严格验收,并按规定把纸质档案和****管理部门移交,确保移民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将移民安置档案归档或占为己有。
第五十三条移民档案工作应与移民工作实行同步管理,做到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验收。
****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工程移民档案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
第五十五条 移民安置档案的组卷及保管期限参照《国家档案局、水利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档发〔2012〕4 号)及《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
第五十六条 设计、监督评估等单位产生的文件资料,由产生单位在移民安置档案验收前完成归档工作,并纳入验收范围。在移民安置档案通过验收后,设计、监督评估等单位应按规****发展中心和项目法人,交接各方应认真履行交接手续。
第十章 行政监督管理
第五十七条 **********水库移民工作管理机构负责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乡镇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定期向****报告工作。审计、监察和财政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移民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五十八条 对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中出现的问题,以及稽 查、审计、监察、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责任单位必须及时整改。对移民安置工作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在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给予处理:
(一)无正当理由拒不按规定期限搬迁的;
(二)提出违法或违规补偿要求和条件,拒不配合工作人员商谈搬迁事项,或以其他方式故意拖延搬迁的;
(三)按照规定标准获得安置补偿后,擅自返迁或无理要求再次补偿的;
(四)非法煽动、组织群众聚众闹事,越级上访,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
(五)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
(六)侮辱、诽谤、围攻、殴打工作人员或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
(七)干扰、阻碍或破坏工程施工、搬**置、清库或其他工作的;
(八)向移民集资,用于阻碍、破坏移民安置工作的;
(九)哄抢或损害公私财物的;
(十)堵塞交通,不听劝阻的;
(十一)造谣惑众,在移民中产生不良影响的;
(十二)骗取移民补偿资金的;
(十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十条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人员在管理工作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职能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给予处理:
(一)擅自扩大规模或提高标准的;
(二)擅自调整或修改项目建设规划的;
(三)不依法履行职责,影响移民搬**置或造成移民资金重大损失的;
(四)挪用或侵占移民资金的;
(五)不按规定发放移民补偿资金的;
(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二章附则
第六十一条本细则涉及的政策和技术****发展中心负责解释,未明确事宜按程序提请****研究决定。
第六十二条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水库扩容工程移民安置验收合格之日止。施行期间如遇政策调整或其他重大变化,另行修订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