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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以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利部令〔2023〕第 53 号)的要求,建设单位****于2024年12月23日组织召开了粮食存放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公司,验收技术服务单位****,施工单位****,主体工程监理单位**班诺****公司等单位的代表,会议特邀1****水利厅行政许可水土保持评审专家库专家,组成了验收组。
验收组认为:粮食存放点按照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补偿费依法依规缴纳,履行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完整。项目建设过程中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运行管护责任已落实。现阶段不存在明显水土流失问题,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