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锦华分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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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原因:采购人更正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一、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的 3.2.技术要求 (四)报价要求 2、报价要求(2)分项报价明细表说明,原:“4.法定计提费用标书代写

(1****工会经费:无****工会组织都应按照国家法定要求进入费用报价,工会经费应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政策法规执行,****工会经费 12 个月缴纳额=本项目全员年工资总额×2%。

(2)本项目应分摊的教育经费:按照国家法定要求进入费用报价,应按照《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 号)等政策法规执行,本项目应分摊的教育基金 12 个月缴纳额=本项目人员全年工资总额×1.5%。

(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照国家法定要求进入费用报价:本项目应分摊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照国家法定要求进入费用报价,本项目应分摊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本项目人员年工资总额×1.6%。本项目涉及的工资总额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

修改为:“4.法定计提费用(1****工会经费:无****工会组织都应按照国家法定要求进入费用报价,工会经费应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政策法规执行,****工会经费 12 个月缴纳额=本项目全员年工资总额×2%。(2)本项目应分摊的教育经费:按照国家法定要求进入费用报价,应按照《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 号)等政策法规执行,本项目应分摊的教育基金 12 个月缴纳额=本项目人员全年工资总额×1.5%。本项目涉及的工资总额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

二、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的 3.2.技术要求 (四)报价要求 2、报价要求(2)分项报价明细表说明,原:“8.年终双薪:每年按一个月的人员基本工资的标准计算。”。修改为:删除“8.年终双薪:每年按一个月的人员基本工资的标准计算。”此项内容。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 510********200003947[2024]00956。预算品目:包件1:C****0000物业管理服务。

2.政府采购监督机构:****财政局,地址:**区莲桂西路133号二楼,联系电话:028-****3373。

3.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可以****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咨询电话:028-****5728。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经天三街30号

联系方式:180****06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南三环二段1号

联系方式:028****4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智明

电话:028****4055

****

2025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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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3-17
合同公告
物业管理服务
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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