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5-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5-01-26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1]****公司2025-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标段包1: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市锦****事务所,投标报价:872600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事务所,投标报价:****050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事务所,投标报价:960000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市锦****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叶飞,身份证号:511********6200019;
中标候选人(****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刘容,身份证号:510********2062547;
中标候选人(******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秦一坚,身份证号:510********403327X。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市锦****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
1.投****司法厅颁发的《****分所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为连续正常执业10年及以上,且拥有30名及以上的执业律师,近3 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邹树彬为项目负责人,高级合伙人,执业26年,****公司、华能**热电、**电气等电力企业法律服务经验。项目成员:赖勇执业36年,叶飞执业10年。
3.提供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业绩:(1)法律顾问服务业绩:****公司2023-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签订日期2022.****.26;非诉专项法律服务业绩:华能**雅鲁藏布江****公司YX资产托管及出资事宜专项法律服务,标的金额60亿元,签订日期:2023年3月1日;均提供发票。(2)法律顾问服务业绩:华能**热电法律顾问服务,签订日期2023.12;非诉专项法律服务业绩:华能**雅鲁藏布江****公司对****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专项法律服务,标的金额1.4亿元,签订日期:2023年11月2日;均提供发票。(3)法律顾问服务业绩:****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签订日期2022.****.24;非诉专项法律服务业绩:****集团有****公司股权及债权专项法律服务,标的金额:8.5亿元,签订日期:2022年;均提供发票。(4)法律顾问服务业绩:****公司法律顾问服务,签订日期2023.03;非诉专项法律服务业绩:****集团公司资产收购,标的金额5936.74万元,签订日期:2024年5月27日;均提供发票。(5)法律顾问服务业绩:****公司法律顾问服务,签订日期2022.****.;非诉专项法律服务业绩:****集团公司投资,标的金额5000万元,签订日期:2023年;均提供发票;
中标候选人(****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
1.投****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为连续正常执业10年及以上,且拥有30名及以上的执业律师,近3 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张宇为项目负责人,高级合伙人,执业24年,有电力企业法律服务业绩;项目成员:姜文强执业11年,林健执业17年。
3.提供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业绩:(1)1.中国石油****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金额10万元,签订日期:2023年;非诉专项法律服务业绩:******公司关于**锦程不良债权收购及重组项目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标的金额4亿元。签订日期:2024年3月;均提供发票。(2)法律顾问服务业绩:****银行****分行常年法律顾问,签订日期:2023年3月31日;非诉专项法律服务业绩:****集团有限公****集团)拟对控股企业四****集团有限公司尽职调查,标的额58097.34 万元,签订时间:2024年5月12日;均提供发票。(3)法律顾问服务业绩:****集团金****公司(2022-2024)常年法律顾问,签订日期:2022年12月9日;非诉专项法律服务业绩:******公司会******公司等4户金融不良债权资产包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标的金额:1.2 亿元。签订日期:2022年7月27日;均提供发票。(4)法律顾问服务业绩:****集团******公司(2022-2024)常年法律顾问,签订日期:2022年12月15日;非诉专项法律服务业绩:******公司批量收购不良资产业务,标的金额:6.5 亿元,签订日期:2022年;均提供发票。(5)法律顾问服务业绩:****集团****公司****公司(2022-2024)常年法律顾问,签订日期:2022年12 月15日;非诉专项法律服务业绩:中国石****公司拟与******公司****公司从事光伏电解水制氧制氢综合利用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标的金额:4.30318 亿元。签订日期:2023年2月23日;均提供发票;
中标候选人(******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
1.投****司法厅颁发的《****分所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为连续正常执业10年及以上,且拥有30名及以上的执业律师,近3 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张文为项目负责人,高级合伙人,项目经理年限31年,具有华****公司****公司、****公司等电力企业法律服务经验。项目成员:苏星执业14年,李想执业10年。
3.提供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业绩:(1)法律顾问服务业绩:**发展****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签订日期:2021年5月24日;非诉专项法律服务业绩:****集团****公司专项法律顾问聘用项目,标的:2.25亿元,签订日期:2022年;均提供发票。(2)法律顾问服务业绩:**蜀道****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签订日期:2022年8月2日;非诉专项法律服务业绩:******公司专项法律顾问委托代理项目,标的:37.25亿元;签订日期:2024年1月17日,均提供发票。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n)投标管家客户端“异议投诉”提出书面异议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异议投诉受理电话:400-****-1086
三、其他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岳先生
电 话:028-****5515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子邮件:hm_wu@chng.****.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