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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度
省级财政林业贷款贴息资金需求的通知
根据《****林业局关于报送2025年度省级财政林业贷款贴息资金需求的通知》闽林改便函〔2025〕1号和《****林业局****林业局关于报送2025年度省级林业贷款贴息申报需求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财政林业贷款贴息资金申报工作。
一、贴息范围
各类银行(含农村信用社)发放的,用于以下四个方面的贷款利息予以补助:
(一)林产加工。仅限木材加工和生物质利用方面的贷款,竹加工类的贷款不予贴息。
(二)花卉苗木种植及设施设备购置。
(三)林下经济。
(四)森林**培育(除用于森林**赎买的贷款外)。
二、贴息标准
林业贷款贴息采取一年一贴、据实贴息的方式,年贴息率不超过1%。对贴息年度(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之间存续并正常付息的林业贷款,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贴息(每月15日前的贷款,当月计算贴息,每月15日的贷款,当月不计算贴息)。
三、申报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具体需求咨询联系人)
1.贷款资金用途证明材料;
2.申请林业贷款贴息补助责任承诺书;
3.****银行借款合同和利息结算凭证(即放款凭证和利息支付凭证);
4.****中心出具的企业或个人信用报告;
5.贷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申报时限
申报截止日期为2月6日下午下班前
五、联系人
木材加工、生物质利用类别:马铭轩 173****1201
森林**培育类别:黄勇来152****8979
花卉苗木种植及设施设备购置类别:崔春英 189****7289
林下经济类别:谢健180****2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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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