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县国资局出资企业房屋土地出租管理办法》,我公司拟将对茅坪****商铺租赁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 序号 |
位置 |
面积(㎡) |
楼层 |
保留价/元 (年租金) |
备注 |
| 1 |
茅坪**湖三路 6号102室 |
43.74 |
二层 |
2887 |
|
| 2 |
沙镇溪镇大岭路42-A |
25.73 |
一层 |
1235 |
|
| 3 |
沙镇溪镇大岭路42-B |
17.36 |
一层 |
833 |
|
| 4 |
沙镇溪镇大岭路42-C |
17.36 |
一层 |
833 |
|
| 5 |
沙镇溪镇大岭路42-D |
25.73 |
一层 |
1235 |
|
| 6 |
沙镇溪镇大岭路42-E |
25.73 |
一层 |
1235 |
|
| 7 |
沙镇溪镇大岭路42-F |
17.36 |
一层 |
833 |
|
| 8 |
沙镇溪镇大岭路42-G |
17.36 |
一层 |
833 |
|
| 9 |
沙镇溪镇大岭路42-H |
25.73 |
一层 |
1235 |
一、招租标的物情况如下:
二、招租方式
1.本次招租采用保留价公开竞价方式进行。
2.意向承租人应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招租会,误过招租时间及地点视为自动放弃标的物承租权利。
3.标的物只有一个意向承租人的,报价高于或等于标的物保留价,报价有效即确定为承租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人的,报价都高于保留价,则报价高者即确定为承租人。
4.承租人在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缴纳承租房屋租金及保证金,再凭缴款凭证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若3个工作日内不缴租金及保证金的,视承租人放弃房屋承租权利。
三、承租人的确立
根据竞租人的最终报价,以报价最高的竞租人为中标承租人。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应支付能力的自然
人;
(二)具有良好的诚实信用;
(三)符合招租人允许的经营范围;
(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事项
有意承租者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按以下要求报名,签定竞租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时间: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13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平**路5****房管局二楼205综合办公室);
(三)联系人:何静,电话:159****8879。
六、竞租时间及地点
竞租时间:2024年2月14日下午14:00时。
竞租地点:****三楼会议室。
七、特别告知
(一)意向承租人进入招租会现场后,则已表明完全了解标的,并愿对自己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二)上述招租的各标的面积、数量仅作参考,不作成交租金的计算依据。本次招租标的物均以各标的物的现状进行招租,成交后,《标的物清单》中表述的标的物面积、数量等与现场实物面积、数量等的差额不影响租赁权成交价格。
(三)承租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直至《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如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没有违反《租赁合同》的事项发生,则我公司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四)关于成交租赁权标的物的水、电、气,由承租人自行去报装,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五)关于租赁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等经济、法律责任全部由承租人承担,其他相关事项均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办理。
请有意向承租者,****公司咨询、联系看房。
****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