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保障部令第1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办﹝2014﹞1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审核申报材料和实地核查,批准****从事劳务派遣经营,现予以公告。
公告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
住所:**县棣丰街道棣新七路108号
注册资本: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树卫
许可经营事项:劳务派遣
有效期:2025年1月23日-2028年1月22日
监督电话:0543-****050
****服务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