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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1-21
根据《中华人民**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气象局将适时开展以农业抗旱、降低火险气象等级、改善空气质量等为目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确保作业安全高效开展,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作业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作业地点:**县辖区范围。
三、作业用装备:QF6—Ⅲ增雨防雹火箭发射架。
四、安全注意事项和要求:
1.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作业点50米范围内,严禁无关人员逗留、围观,过往行人、车辆必须服从作业人员的安全警戒管理。
2.若发现未爆故障火箭弹,应立即向气象部门(联系电话:****305****派出所报告,等待专业人员处理,严禁自行移动、敲打、拆解或藏匿故障弹等。
五、责任追究:违反相关安全规定,私自移动、敲打、拆解或藏匿故障弹的,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后果。如同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负相应法律责任;对编造虚假安全事故、散布谣言等造成社会恐慌和其他较大负面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严厉打击。
特此公告。
****气象局 ****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