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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医疗机构延伸点公示
经****申请,参照《关于医疗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1〕97号)文件要求,拟于银宝湖乡青林村设置****门诊延伸点,诊疗科目为全科医疗科,服务方式为门诊。现将拟登记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延伸点申请单位:****
****医疗机构延伸点地址:****村委会****小组
****医疗机构延伸点性质:政府办/非营利性
****医疗机构延伸点服务对象:社会
****医疗机构延伸点面积:150平方米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有异议,请在****卫健委医政股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原则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0793-****023,邮箱:****@126.com。
****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