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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燃气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年)》经安****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为充分尊重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阳光规划和科学规划,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及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市燃气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年)》予以公示。
欢迎社会公众在公示期间通过来电、来信对该规划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公示期满前请按下列联系方式来电或提供书面意见。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公示方式:****网站公示。
公 示 期: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22日。
地 址:**市经开区国华路39号****市政公用办。
联系电话:0556-****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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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3日
《**市燃气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年)》(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