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科技局,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科技项目统筹推进与监督科:0393-****210
化工与新材料科技科:0393-****202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