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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度**市城市照明设施运行维护 | ||
| 品目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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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23日 15:3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1月14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1月2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马樱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0000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路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9****595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锦绣路2号1-1号楼6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樱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市城市照明设施运行维护
首次公告日期:2025-01-14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 原为:“2.7项:高架快速路、主干路功能照明维修经历:投标人有过维护城市高架快速路、主干路功能照明的维修经验,****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形成完善的处置沟通机制。专项维修方案详实,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专项维修方案较详实、可操作性较强的得3分;专项维修方案简单、可操作性不强的得1分;无专项维修方案的,得0分。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专项维修方案并加盖中标人公章。”现更正为:“2.7项:高架快速路、主干路功能照明维修经历:投标人有过维护城市高架快速路、主干路功能照明的维修经验,****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形成完善的处置沟通机制。专项维修方案详实,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专项维修方案较详实、可操作性较强的得3分;专项维修方案简单、可操作性不强的得1分;无专项维修方案的,得0分。”标书代写
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17日 上午9:30(**时间)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5-01-23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路6号
联系人:杨阳
联系电话:159****5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锦绣路2号1-1号楼6楼
联系人:马樱
联系电话:0519-****8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樱
电话:0519-****8166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