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大道篮球公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选候选人公示
**湖大道篮球公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项目的评审工作已经结束,评审小组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选候选人。现将中选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1月24日00时00分至2025年1月27日00时00分),具体如下:
| 中选候选人 | 第一中选候选人 | 第二中选候选人 | 第三中选候选人 |
| 比选申请人名称 | 主:**** 成:****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公司 成:****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主:****集团有限公司 成:****公司 |
| 比选报价 (人民币/万元) | 186.68(其中:总设计费为11.86,设计费下浮率 1.00%,总施工费为 174.82,施工费下浮率为1.00%) | 184.89(其中:总设计费为 11.75,设计费下浮率1.95%,总施工费为 173.15,施工费下浮率为 1.95%) | 187.73(其中:总设计费为 11.93,设计费下浮率 0.45%,总施工费为 175.8,施工费下浮率为 0.45%) |
| 质量标准及工期要求 | 设计标准:满足国家、省、市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及合同要求; 施工标准:合格; 施工计划工期:30日历天。 | 设计标准:满足国家、省、市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及合同要求; 施工标准:合格; 施工计划工期:30日历天。 | 设计标准:满足国家、省、市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及合同要求; 施工标准:合格; 施工计划工期:30日历天。 |
| 总得分 | 88.54 | 79.58 | 74.30 |
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比选代理):****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99****1855
投诉受理部门:****
投诉受理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55****6595
比选人名称:****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
日 期: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