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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场所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第一次澄清公告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第一次澄清公告,该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公告为准,现澄清内容如下:
澄清前: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3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澄清后: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7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本次澄清修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与本次澄清修改不符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本次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特此通知!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
****工程建设部
电 话:0467-****622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市迎春镇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467-****65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大街122-126号
联系人:招标部
电 话:133****6890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