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厂洗选系统扩能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编号:****)招标评标工作已于2025年01月22日完成,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01月23日开始,公示三日。
一、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总报价(元) | 工期 |
| 第一名 | **** | ****9814.19 | 8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
| 第二名 | ****研究院****公司 | ****7642.00 | 8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
| 第三名 |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5771.95 | 8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拟派的负责人
| 排序 | 总承包项目经理 | 设计负责人 | 施工经理 |
| 第一名 | 张小丹 高级工程师 | 杨小军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S****00469) | 卫星 一级建造师 (陕161********17105) |
| 第二名 | 何清 高级工程师 | 熊辉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S****00832) | 张炜 一级建造师 (皖134********19860) |
| 第三名 | 辛战文 高级工程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00926 | 闫力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S****01362) | 刘嘉 一级建造师 (辽121********13453) |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以上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质量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通过**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单位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所提异议的内容;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书面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管部门投诉。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信息化厅。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通达路东10号
联 系 人:刘建斌
联系电话:180****2177
电子邮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科技二路75号**石油办公楼四楼422室
联 系 人:李永成
电 话: 029-****3284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