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街道11处办公场所及停车场安保服务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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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11****停车场安保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街道11****停车场安保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街道11****停车场安保服务

合同金额(元):****032.76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服务人数
经统筹,《**街道11****停车场安保服务合同》配置的23名服务人数中,可以核减保安队员1人。
(二)实施期限
费用核减实施期限为第二年合同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7月3日,共计4个月26天。
(三)服务费用
按照核减人数1人计算,全年合同核减费用60000元,每月服务费用核减5000元,即服务费用由原合同的131502.73元/月降至126502.73元/月。核减费用按照第一年合同实施期限(按5个月)计算,第一年合同核减费用25000元,核减后全年合同金额由****032.76元降至****032.76元。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市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的方案》(附件3),结合我部2025年部门预算“一下”控制数,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的重大决策,我部对“**街道11****停车场安保服务”服务项目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摸排,现拟核减“**街道11****停车场安保服务”项目服务费用。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1月24日至2025年02月0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址:****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办公室

地址:**市**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8550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保障中心。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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