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永****燃气供热工程项目(变更)设施调试公示如下:
****供热站安装3台1.05MW燃气热水锅,滨河供热站安装3台2.8MW燃气热水锅炉,****供热站安装2台7MW燃气热水锅炉,并在人行道及绿化带敷设供热管网,**湾1.8km,管径DN50-200;滨河3.4km,管径DN50-250;药家湾4.0km,共9.2km,管径DN100-350。此外,还建设配套的辅助、公用及环保工程,目前均已建设完成。
现我单位拟对该项目设施进行调试,调试的起止日期为:2025年1月23日-2025年6月1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峰
177****6444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