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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5-01-23 13:45
| 90天 |
| 资金现金 |
| 160,000元 人民币 |
| 8,645,634.07元 人民币 |
| CQTYWFBJPSZDJ2019[JS] |
| **区三庙**塘村、龙窝村2025年度市级美丽移民村 建设项目答疑和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区三庙**塘村、龙窝村2025年度市级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答疑和补遗回复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1、请问《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2023年的审计报告吗如果可以,《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的上一年度是填2023年还是2024年呢 回复:招标文件中《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2023年的审计报告,若提供的2023年的审计报告,上一年度填2023年。 二、补遗部分 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2.工程款支付: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为全垫资项目,施工单位不得以未收到工程进度款为由拖延工期。项目完成工程量的80%时,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计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后无息退还。”调整为:“2.工程款支付: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项目完成工程量的80%时,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计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后无息退还。”。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内容同步调整。 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和补遗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和补遗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