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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教复〔2025〕23 号
******培训中心:
你中心提交《关于******培训中心办理变更举办者、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行政负责人和办学许可证到期换证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符合《****教育局关于修订〈**市民办培训机构审批许可服务指南等三个审批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中变更的有关规定,****中心举办者由王子龙、**市****公司变更为彭渊翔、岑景贤,机构名称由******培训中心变更为**市增****培训中心,法定代表人由王子龙变更为彭渊翔,行政负责人由郭兵变更为张毛玲。
二、符合《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办法》(粤教策〔2018〕8号)中有关办学许可证到期换证的规定,****中心换发《中****学校办学许可证》。许可证号:增教民144********0450号,其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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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3日
(联系人:陈林欢,联系电话:020-****6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