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东方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并购基金法律顾问服务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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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并购基金法律顾问服务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 发布日期:2025-1-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能源并购基金法律顾问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细则3.负责人业绩:标书代写

3

负责人业绩

1.自2023年1月1日起,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具有新能源项目资产收购法律尽职调查经验,每有一份业绩经验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2.自2023年1月1日起,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光伏项目资产收购法律尽职调查经验,每有一份业绩经验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3.自2023年1月1日起,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具有通过SPV(基金)间接收购新能源项目的法律服务经验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须提供上述业绩合同关键页加盖公章,历史出具尽调报告的关键页加盖公章。负责人以合同中体现的名称为准,未提供或者提供不齐全不得分。

20

更正为:

3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业绩(指****公司任职期间实施的项目)

1.自2023年1月1日起,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具有新能源项目资产收购法律尽职调查经验,每有一份业绩经验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2.自2023年1月1日起,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光伏项目资产收购法律尽职调查经验,每有一份业绩经验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3.自2023年1月1日起,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具有通过SPV(基金)间接收购新能源项目的法律服务经验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业绩合同关键页加盖公章,历史出具尽调报告的关键页加盖公章。负责人以合同中体现的名称为准,未提供或者提供不齐全不得分。

20

更正日期:2025年1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街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中路396号中创大厦4楼

联系方式:0519-****0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逸菲

电 话:0519-****0152 ****0191 ****0192(转分机号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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