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丰登镇地热采矿权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公示文号:**土资交矿示字[2025]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矿产**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回族自治区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和《**回族自治区矿业权出让工作指南(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委托**回族自****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 ”),采用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公共**交易平台自然**要素交易市场矿业权交易系统以挂牌方式出让。交易中心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于2025年01月08日至2025年01月22日挂牌出让1个采矿权,并于2025年01月22日成交。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人/竞得人
名称:****
场所:**回族自治区**市**市崇兴镇榆木桥村八队2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100MABLLAA79B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 2025年01月22日
地点:**公共**交易平台自然**要素交易市场矿业权交易系统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市**区丰登镇地热
开采矿种:地热
地理位置:**市****疗养院内,井口坐标****5850.293,****105.622(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面积:1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 1 | ****105.3795 | ****5487.7085 |
| 2 | ****998.242 | ****5937.9997 |
| 3 | ****547.9511 | ****6830.8627 |
| 4 | ****655.0886 | ****6380.5716 |
| 1 | ****105.3795 | ****5487.7085 |
| -1939.66 | -2483.61 |
| 拐点 | X (起标高) | Y (止标高) | 矿体标识 | 面积标识 |
| 1 | ****105.3795 | ****5487.7085 | | |
| 2 | ****998.242 | ****5937.9997 | | |
| 3 | ****547.9511 | ****6830.8627 | | |
| 4 | ****655.0886 | ****6380.5716 | | |
| 1 | ****105.3795 | ****5487.7085 | | |
| -1939.66 | -2483.61 | A | 1 |
**储量:101****00000KJ
开采标高: -1939.66米至 -2483.61米
**开发利用情况:矿山生产规模不得超过8万立方米/年,竞得人需按****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最终生产规模不得超过水行政主管部门与自然**主管部门批复取水量。地热开发利用必须安装流量、水位、水温自动监测设备。竞得人需进行地热尾水回灌论证,可回灌的必须按相关规定进行回灌。地热开采符合绿色矿山建设相关要求,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需按要求编制《开发利用方案》,严格按照经审查通过的《开发利用方案》开展**开发利用和保护。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需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开采过程中,按有关规定计提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和土地复垦费用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义务,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
拟出让年限:10年
起始价:3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3.6%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30万元
缴纳时间:
缴纳方式:一次性缴纳
五、申请办理采矿登记的时限
竞得采矿权后,凭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交费票据和其他申请资料(自行办理,费用自理)办理采矿登记手续。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5年01月23日至2025年02月12日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25年01月23日至2025年02月12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中心或出让人提交以下材料:1.异议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异议人为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其按手印的身份证复印件;异议人为机构,须提供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异议人委托他人代为提出异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2.异议人签字或盖章的异议申请书原件及所附证据材料原件。(注:异议申请书内容应包括具体的异议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等。)
本公告在 ****门户网站、**回族自****服务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