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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23
[2025] 3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和相关政策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局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备注:
二、上述宗地有效公告期为5日(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1月27日),公告期内如有意见及建议或意向用地者,可提交书面材料到****,书面内容必须含利害人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客观的反对理由或意向用地申请。公告期满未收到有效意见及建议、意向者用地申请的,将视为无异议、无其他意向用地者,届时****依法依规将按程序完善后续用地手续。
三、单位地址:**市**区**北街177号
邮政编码:750001
联系电话:0951-****585
****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