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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综合治理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综合治理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000.00 中标供应商:****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原合同第七条项目人员配备“项目配备人员12名”变更为“项目按照甲方实际需求配备相应人员,2025年1月7人、2-3月6人。” 2.原合同第八条第1项“项目经费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伍万陆仟元整(¥****000.00),每人16.3万元/年,共12人,修改为“项目经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伍万陆仟元整(¥****000.00),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按照项目经费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柒仟贰佰伍拾元整(¥147250.00)据实结算,1月份7人,2-3月份6人,每人7750元/月。2025年4月1日至合同期限结束费用暂定,届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项目尾款费用。” 3.原合同第八条第2项“(1)本项目合同签订后收到乙方提交的正规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经费总额的28%,计大写伍拾肆万柒仟陆百捌拾元整(¥ 547680.00);(2)本项目开展四个月后,收到乙方提交的正规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经费总额的60%,计大写壹佰壹拾柒万叁仟陆佰元整(¥ ****600.00);(3)项目验收完毕,收到乙方提交的正规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经费总额的12%,计大写贰拾叁万肆仟柒佰贰拾元整(¥ 234720.00)。”变更为“(1)本项目合同签订后收到乙方提交的正规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经费总额的28%,计大写伍拾肆万柒仟陆百捌拾元整(¥ 547680.00),已提交财务审批流程。(2)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分批支付:2025年1月,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正规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拨付1月项目经费人民币伍万肆仟贰佰伍拾元整(¥54250.00);2025年2月,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正规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拨付2-3月项目经费人民币玖万叁仟元整(¥93000.00);(3)合同期满履约评价合格,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正规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据实拨付项目尾款费用。”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工作局和****于2024年9月20日签订《****综合治理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合同》。因该项目财政预算缩减,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协商,依据实际情况,现针对2025年1月1日至合同期限结束内的**内容,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签订补充协议。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1月24日至2025年02月07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 地址:**市大鹏新区金岭路1****委员会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 地址:****管委会2号楼4楼2403 联系电话:0755-****3061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保障中心。 |
附件(4)
情况说明.pdf下载预览
补充协议.pdf下载预览
申请备案表.pdf下载预览
中标通知书 (1).pdf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