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 |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5-01-24 | |
| 成文日期: | 2025-01-24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司编制的《天祝县**区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市****服务中心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估,出具了《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武环评估〔2025〕12号)。经局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报告表》提出的结论和建议。
二、《报告表》编制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工程分析及周边环境背景基本清楚,内容具体,重点突出,主要保护与控制目标明确,评价结论可信。
三、天祝县**区防洪治理工程位于**省**市天祝县**区,项目总投资1999.1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万元,占总投资的2.45%。项目主要对**区规划范围内黑土沟及葱岭沟排洪渠进行改造治理,并通过改道将葱岭沟内洪水引入黑土沟,黑土沟****卫生监督所****分所西侧,终点至**河河堤,黑土沟排洪渠设计总长1665m,本项目改造治理1154m,葱岭沟设计总长83.555m,本项目改造治理长度76m,两道排洪渠合计实施长度1211m,其中明渠435m,暗渠776m,同步建设栏杆、U型渠、防汛道路等设施。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相关规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结果表明,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及治理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四、项目建设要严格遵守国家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设施,确保环境治理投资足额、及时到位,发挥生态环保投资效益,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五、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建设中应进行围挡式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对工程进行合理设计,地表开挖尽量避开雨季,做到分期分区开挖,使工程施工引起的难以避免的水土流失降至最低程度。合理选择施工工序,回填土方应分层碾压夯实;合理堆放建筑材料以及临时土方,及时拦挡以控制渣量流失;尽量避免在雨天进行各种基础开挖,施工中应注意开挖后立即进行施工,暂时不施工的应进行覆盖;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干燥天气,应对地表进行洒水,以免产生扬尘。在堆场周围采用建筑围栏围护,场地四周开挖简易排水沟,并及时维修和清理,保持其完好状态,使水流畅通不产生冲刷和淤塞,防止降雨冲蚀,避免造成水土流失。
六、施工应严格落实**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100%”标准: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裸露地块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道路地面100%硬化;施工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项目施工期废气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七、施工期做好噪声防治工作,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尽量在白天进行施工物料的运输,途经声环境敏感目标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
八、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如厕依托**公共卫生间;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施工废水严禁向沟道内排放。
九、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应尽可能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及时清运****填埋场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各类固废应及时清运,规范处置,严禁在施工区域长期堆存。
十、项目建成后,要按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该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十一、天祝县生态****执法队加强对该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现场环境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