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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975203x | 建设单位法人:邵国林 |
| 陈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西四路633号 |
| ****2021年**油区产能建设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11-B0711-陆地石油开采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本项目位于**省**市**区黄**镇境内 |
| 经度:118.****80789 纬度: 37.****0543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2-02 |
| 东环垦分审〔2021〕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7-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670 |
| 127.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975203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193304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193304M | 竣工时间:2024-10-15 |
| 2024-10-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1-19 |
| 2024-12-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portal.****.com/sites/slof/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位于**省**市**区黄**镇、胜坨镇境内,共部署17口井(油井16口,注水井1口),其中新钻井7口,依托老井进行侧钻井10口,钻井总进尺20406.6m,分布于5座**井场和10座已建井场;**1台350kW水套加热炉(配低氮燃烧器),1台Φ2400×10000三相分离器,1台Φ1200天然气分水器,1台天然气干燥器及配套井场管网等;**8座40m3高架罐,8台电加热器,拆除4座40m3高架电加热方罐,迁建利旧40m3高架常压储油罐(圆罐),49座高架卧式圆罐采取安装呼吸阀、阻火器、液压安全阀等密闭改造;**Φ76×4单井出油管线1.0km,Φ89×4单井出油管线0.6km,Φ114×4集油管线2.0km,Φ219×6保护套管34m,**Φ76×9单井注水管线0.5km;**700型皮带机13台、600型皮带机2台,安装采油井口装置15套,利旧1台抽油机和1套采油井口装置,油套连通装置16套;**25MPa注水井井口装置1套,配套建设自控系统、供电、通信、消防等系统。本项目油井开发方式为注水开发,胜海采油管理区油井开发方式为注汽开发,最大产油能力2.06×104t/a(开发第1年),最大产液量8.65×104t/a(开发第15年)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位于**省**市**区黄**镇境内,共部署4口井(油井4口),其中新钻井1口,依托老井进行侧钻井3口,钻井总进尺5369m,分布于1座**井场和3座已建井场;**Φ76×4单井出油管线0.35km;**700型皮带机4台,安装采油井口装置4套,油套连通装置4套,配套建设自控系统、供电、通信、消防等系统。本项目油井开发方式为注水开发,产油能力为0.43×104t/a,产液量为3.2×104t/a |
| 本次验收不涉及高架罐改造,建设地点不涉及胜坨镇境内。地下油藏具有隐蔽性特点,实际根据含油储层位置、工程施工难度等改变钻井工程设计,虽然改变了井位,****开发区块验收阶段井位变化未导致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目标数量增加。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钻井计划,新钻井减少6口,依托老井进行侧钻井减少7口,总进尺减少15037.6m。相应的抽油机、井口装置、产油能力、产液量、钻井总进尺及其他辅助工程相应减少;本次验收不涉及注水工程、加热炉和高架罐的**、改造及拆除;与环评设合计相比实际建设井场减少4座,依托老井场减少7座,管线长度减少3.75km,通井土路减少6.78km,相应的总占地面积、临时占地面积,永久占地面积均减少;本项目环评设计**Φ76×4单井出油管线1.0km,Φ89×4单井出油管线0.6km,Φ114×4集油管线2.0km,Φ219×6保护套管34m,**Φ76×9单井注水管线0.5km。实际**Φ76×4单井出油管线0.35km,集油管线长度减少,管径不变,输油管道输量减少,实际建设管线路由发生变化,未增加环境敏感目标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期工艺包括钻井、井下作业、地面工程建设等三部分,运营期工艺包括采油、油气集输、油气水处理、注水、注汽和井下作业等四部分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工艺包括钻井、井下作业、地面工程建设等三部分,运营期工艺包括采油、油气集输、油气处理和井下作业等四部分 |
| 本次验收不涉及注水、注汽工程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污染防治。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运营期注汽锅炉、水套加热炉燃用天然气,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8米,废气达到**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油气集输过程须采用密闭工艺,在油井井口设置油套连通装置,回收套管气进入集输系统,厂界非甲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硫化氢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 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钻井废水、作业废液、酸洗废****处理站、****处理站处理后,再经王岗、埕东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管线试压废水收集后送至**联合站、孤东四号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清洗废水送至孤东四号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旱厕,清掏用作农肥。运营期的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水和闭井期的清管废水经**联合站、垦48站、孤东四号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 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该项目钻井时应采用无毒无害的水基钻井液,表层套管、油层套管固井水泥均返高至地面,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采用提高固井质量等措施防止造成不同层系地下水的穿层污染。 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钻井、定向钻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固废、定向钻废弃泥浆均为一般固废,委托专业单位综合处理。施工期施工废料、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暂存场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管理。运营期含油污泥、落地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临时贮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严格落实《****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避免夜间施工(需连续作业的工序在取得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合理布局钻井现场,确保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加强对抽油机等设备的维护保养,尽最大可能减少对周边的影响,加强修井作业噪声控制,确保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经调查,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严格执行了《**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8年1月24日)的相关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采用了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油与合格的设备、车辆,使用了办理环保手续环3的非道路移动设备,做好了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采取了合理设计车辆运输方案、路线,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运营期油井油气集输过程采用密闭工艺,每口油井安装1套油套连通装置,减少非甲烷总烧的无组织挥发。验收监测期间井场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52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硫化氢未检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硫化氢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限值(0.06mg/m3)。 经现场调查施工期钻井废水同钻井固废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收集后一起拉运至******公司和**市新鲁****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将压滤后的液相部分交由永北废液站处理,部分交由****公司经处理;施工期作业废液通过罐车拉运至**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管线试压废水进入集输流程,依托**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本项目在施工现场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不直接外排;运营期井下作业废液进入集输流程,依托**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无外排;本项目采出水依托**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无外排。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根据“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施工单位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及时进行修复和加固,确保了防渗设施牢**全。项目钻井期使用了无毒无害水基泥浆,本项目新钻井一开表层套管采用内插法固井,水泥浆返至地面;二开技术套管采用常规固井方式,水泥浆返至地面;侧钻井采用尾管固井方式,水泥浆返至悬挂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提高固井质量,未造成不同层系地下水的穿层污染。 严格落实了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钻井废水同钻井固废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收集后,一起拉运至******公司和**市新鲁****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将治理后的固相,用于**市****公司进行烧砖和**市****公司项目用土;建筑垃圾作为井场及道路基础的铺设,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剩余部分拉运至胜裕管理区的垃圾暂存点,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胜裕管理区的垃圾暂存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落地油和清罐底泥随产随清,委托****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了设置,****中心的危险废物处置措施,落实了《****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建设单位合理布局钻井现场,在设备选型时采用了低噪声设备,强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合理疏导施工区的车辆,减少了汽车会车时的鸣笛噪声,合理规划了生产时间,未在夜间进行高噪声作业(需连续作业施工的除外,需进行连续作业时,提前告知附近居民),高噪声设备未同时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选用了低噪声设备、采用了减震底座;并且运营期间通过加强设备维护,使其保持在良好运营状态,对油井进行作业时,优先选用蓄能修井机;制定修井作业施工计划时,严格执行了相关规定。验收监测期间,井场厂界昼间噪声为47.7~56.7dB(A),夜间噪声为43.1~49.8dB(A),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
| 3、本项目环评设计钻井废水、施工作业废液和酸化****处理站、****处理站处理,再进入****处理站处理;**管线清管废水用罐车拉运至**联、孤东四号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实际钻井废水同钻井固废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收集后一起拉运至******公司和**市新鲁****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将压滤后的液相部分交由永北废液站处理,部分交由****公司经处理;**管线清管废水进入集输流程,依托**联采出水处理系统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施工作业废液依托****处理站,钻井废水、施工作业废液和**管线清管废水的处理方式发生变化,可满足处置要求;本项目实际建设不涉及酸化作业,不产生酸洗废液; 4、本项目实际未建设孤东九区南油井,施工期清管试压废水处理依托不涉及孤东四号联合站。运营期井下作业废液、采出水处理依托均不涉及垦48站、孤东四号联合站; 5、本项目环评设计安装采油井口装置15套,利旧1台抽油机和1套采油井口装置,油套连通装置16套。实际建设安装采油井口装置4套,油套连通装置4套,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钻井计划,新钻油井减少12口,未利旧,油套连通装置减少12套。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其他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和采样监测平台。闭井期油井架、水泥台、电线杆等地面设施拆除,按照《废弃井及长停井处置指南》(SY/T6646-2017)进行封井;清理场地固废,恢复土地使用功能,降低土壤环境影响。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油井停运、管线或高架罐泄漏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实际建设情况:经验收调查并与建设单位核实,建设单位已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了规范的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了标志牌。严格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油井停运、管线泄漏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合理设置了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了报告书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 本项目落地油和不涉及加热炉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和采样监测平台和闭井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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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99.26 | 0 | 0 | 0 | 0 | 1699.26 | 0 | / |
| 0.0255 | 0 | 0 | 0 | 0 | 0.025 | 0 | / |
| 1.1045 | 0 | 0 | 0 | 0 | 1.105 | 0 | / |
| 0.0323 | 0 | 0 | 0 | 0 | 0.032 | 0 | / |
| 45.7116 | 0.0061 | 0 | 0 | 0 | 45.718 | 0.006 | / |
| 1 | 油套连通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减震底座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该项目钻井时应采用无毒无害的水基钻井液,表层套管、油层套管固井水泥均返高至地面,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采用提高固井质量等措施防止造成不同层系地下水的穿层污染。 |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根据“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施工单位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及时进行修复和加固,确保了防渗设施牢**全。项目钻井期使用了无毒无害水基泥浆,本项目新钻井一开表层套管采用内插法固井,水泥浆返至地面;二开技术套管采用常规固井方式,水泥浆返至地面;侧钻井采用尾管固井方式,水泥浆返至悬挂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提高固井质量,未造成不同层系地下水的穿层污染。 |
| 1 | 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钻井、定向钻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固废、定向钻废弃泥浆均为一般固废,委托专业单位综合处理。施工期施工废料、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暂存场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管理。运营期含油污泥、落地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临时贮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严格落实《****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 严格落实了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钻井废水同钻井固废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收集后,一起拉运至******公司和**市新鲁****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将治理后的固相,用于**市****公司进行烧砖和**市****公司项目用土;建筑垃圾作为井场及道路基础的铺设,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剩余部分拉运至胜裕管理区的垃圾暂存点,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胜裕管理区的垃圾暂存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落地油和清罐底泥随产随清,委托****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了设置,****中心的危险废物处置措施,落实了《****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
| 1 | 生态环境保护。本项目位于生态红线区以外,距离红线区最近的为孤东905-平17井,位于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2(代码DY-B4-02)东北89.9m处;富1-侧平2井、富11-侧斜6B井分别位于黄河大堤沿黄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代码DY-B2-03)南73.8m、107.3m处。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减少永久占地面积,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在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 | 该项目建设地点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区,本项目距离最近的敏感目标为富111-侧斜9井井东南侧500m处的利林村,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垦古25-侧平3井北侧560m处的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2(DY-B4-02)。建设单位合理规划了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利用现有设施,避让了生态敏感区域,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已在施工结束后恢复。 |
| 1 | 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镇、村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钻井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井喷;管线、高架罐等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对职工实行上岗前专业技术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环保宣传教育以及紧急事故模拟演习。在生产岗位设置事故柜和急救器材,设备、管线、管件等均采用可靠的密封技术,使储存等过程都在密闭的情况下进行,防止易燃易爆物料泄漏,在可能有气体泄漏或聚集危险的关键地点装设检测器,并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制度。 | 经调查,本项目采取了有效的井控措施,钻井期无井喷事故发生;管道加强了防腐,加强了管线监测和管理工作,加强了巡线,降低了管线泄漏风险。****中心****公司制定了《****中心****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22年7月28****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370505-2022-091-L。同时根据应急预案内容配备了应急设备、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演练。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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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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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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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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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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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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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