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5/1/24
“阳光超市”联合经营企业项目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对“阳光超市”联合经营企业项目进行比选。欢迎有资格的企业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 项目概况 |
竞选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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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超市”企业项目 |
1.营业地点:重咨集团大厦地下车库出口旁; 2.营业面积:约200平方米;经营期限:5年; 3.其它约定: (1)竞选人承担**“阳光超市”的装修费、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货架、冰柜等)采购费、库存商品费和水、电费等。(不含房租) (2)比选人拟派两名员工参与“阳光超市”日常经营管理(收银员须为比选人员工),竞选人按5000元/月/人,支付拟派人员薪酬; (3)销售收入进入比选人监管专户进行核算,经营活动在比选人财务制度下开展; (4)竞选人须实现最低营收750万元/年,若未达到,比选人有权终止**,且不予任何赔偿; (5)竞选人须承诺所售商品价格低于大型商超同一品牌的同类商品(不含烟草、酒类)零售价均价 9折以下(含9折); (6)比选人每半年对消费者开展“阳光超市”服务、商品质量、价格、环境卫生等内容的问卷调查。问卷调查满意度连续2次或累计3次均低于90%,比选人有权终止**,且不予任何赔偿; (7)比选人对联合经营方执行法律法规、合同履行、商品质量、商品价格、服务水平、成本控制、售后服务、风险控制、人员管理、安全管控、环境卫生等方面开展监管。监管发现问题,联合经营方应立即整改,若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者,比选人有权终止**,且不予任何赔偿。 |
20000 |
三、竞选人资格条件
3.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竞选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竞选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竞选人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2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竞选人须知前附表1.4.1项内容。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选人,请于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1月27日,将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传邮箱(****@qq.com,在邮件中需备注竞选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比选人收到上述邮件后将比选文件发至竞选人授权委托人邮箱。
4.2竞选人可向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年1月26日17时00分(**时间)前。
4.3 比选人应于2025年1月27日17时00分(**时间)前通过邮件形式向各竞选人发布澄清(如有)。
五、竞选文件的递交
5.1竞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7日10时00分,地点为**咨询大厦比选大厅,具体详见竞选当天重咨大厦比选厅外指示牌。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集团网(www.****.com)》和咨采平台(www.****.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
联系人:左先生
联系电话:138****1079
地址:**市**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A座)5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