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我市居民方便、放心、低价、质优的购物需求,切实解决市民“买菜难、买菜贵”的问题,实现“便民、利民、**”的目标,构建15分钟生活圈,推进我市平价菜网点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现向全市公开征集,选择****商店、大型商超、社区菜店等加盟平价菜网点。
一、准入条件
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社会信用良好的商超企业;2.大型商超平价菜经营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便民商店、社区菜店的平价菜经营面积不少于经营面积的40%;3.平价销售品种的数量须达到22个以上,蔬菜、米面油、鲜肉、鲜蛋保障供应;4.所经营的平价农产品符合国家和省质量安全标准;5.严格履行稳价职责。6.具有较强的保供稳价社会责任心。
二、准入程序
1.申请:****商务局申请,如实填写《**市平价菜网点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申请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经营场所相关证明(如房产证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3)市商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审核:市商务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赴申报单位实地调查后确定初选单位。
3.认定:由市商务局将实地调查结果上报至专班,同时对初选单位挂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认定。
三、考核内容
1.因门店装修、改造升级等其他因素停歇业3天及以上者,****管理部****供销社),实行请销假制度。
2.经营蔬菜品种不少于22种(含“15+N”种)。
3.“15+N”种蔬菜零售****政府倡议价或相关部门发布的价格。如当日批发价高于倡议价,零售价应控制在0.2元至0.5元的差价空间。
4.平价菜网点主要经营“菜篮子”领域的蔬菜、猪肉、水果、副食(肉禽单、水产、豆制品)、粮油等产品,大型商超平价菜经营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便民商店、社区菜店的平价菜经营面积不少于经营面积的40%。
5.落实明码标价,蔬菜销售展位上标价应当做到价签价目齐全。
6.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
7.货签对位,陈列蔬菜品种整洁整齐。
8.平价菜网点销售区应提供清晰的监控设施,以备管理部门的实时监控。
9.各网点应派指定专人负责数据上传、端口对接、系统维护等各项功能,同时接受省、市关于平价菜的价格监控。
10.除北门、南门平价市场外,其他农副产品平价市场“15+N”种蔬菜销量应达120000斤/月;大型超市“15+N”种蔬菜销量应达30000斤/月;便民商店、社区菜店“15+N”种蔬菜销量应达12000斤/月。
11.经营的平价农产品质量符合相关保鲜、无公害要求,配合 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及监督,杜绝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行为,不销售其他违禁品、其他假冒伪劣商品。
受理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28日
受理单位:****商务局
受理电话:0898-****2455
受理地址:****大楼519室
附件:**市平价菜网点申报表
**市平价菜保供**行动专班
农商对接组(代章)
2025年1月24日